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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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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ST乐通    公告编号:2020-04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30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双方同意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的肖诗强先生为公司时任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及采取措施

  目前,公司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达成一致意向,双方将尽快推进相关协议签署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就有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如双方未能最终签订展期协议,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债务。

  如公司就上述款项问题出现逾期或无法清偿,公司存在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加大公司资金周转压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ST乐通     公告编号:2020-04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乐通,股票代码:0023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戴石良、李国荣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乐通,证券代码:002319)自2020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7月30日,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0-034)。

  3、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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