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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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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7月31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名,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山东省潍坊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设立公司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批准,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东省潍坊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在山东省潍坊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山东万盛”),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更好推进该事项的有序实施,公司拟在山东省潍坊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开展相关投资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

  2、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设立子公司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路以东、辽河西五街以北

  法定代表人:曹海滨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出资方式:以货币认缴方式出资

  股东及比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目的是在山东潍坊投资新建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全球磷系阻燃剂龙头优势,进一步扩宽磷系阻燃剂品种及丰富公司目前功能性新材料产品线,满足全球市场需求。

  2、投资的风险分析

  上述设立子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项目筹建过程中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可能存在审批、实施以及未来是否能实现收益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拟在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拟将持有的昇显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59%的股权转让给高献国先生,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和8月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通过问询函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①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并在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昇显微电子59%的股权转让给高献国先生,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8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到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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