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4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2点;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0,313,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1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9,764,2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9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549,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6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59,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75%;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0股。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0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3、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4、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5、 《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020,7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8%;反对29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67,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4243%;反对 29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57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020,7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8%;反对29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067,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4243%;反对 29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57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 451,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 451,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2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9%。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86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451,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90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0266%;反对451,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734%;弃权0股。

  10、 《关于制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313,2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359,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9%。

  11、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313,2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359,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9%。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