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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3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宁波诗兰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Fengmei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称“新加坡峰梅”),出资收购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诗兰姆”)50%股权和海外诗兰姆相关股权(包括印度诗兰姆99%股权、日本诗兰姆99.5%股权、韩国诗兰姆100%股权和新加坡诗兰姆10%股权)。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董事会公告。

  依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东协议》,新加坡峰梅放弃收购上述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但海外诗兰姆与宁波诗兰姆之间因为生产经营所发生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会因为本次交易股东的变更,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0年与海外诗兰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与海外诗兰姆发生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海外诗兰姆的关联交易,是宁波诗兰姆向其采购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以及接受服务所致。

  ■

  2、与海外诗兰姆发生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海外诗兰姆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宁波诗兰姆与海外诗兰姆发生销售汽车零部件等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所致。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2、财务情况(截止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新加坡峰梅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同时也是宁波华翔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宁波诗兰姆与海外诗兰姆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双方签署的《股东协议》,新加坡峰梅放弃收购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但海外诗兰姆与宁波诗兰姆之间因为生产经营所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

  海外诗兰姆信用记录良好,客户订单较为稳定,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5、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20年,海外诗兰姆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为10,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海外诗兰姆与宁波诗兰姆之间采购货物及服务、销售货物及服务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海外诗兰姆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主要是配套亚太地区日系“线束”客户而引起的,是之前各地区内企业市场业务分工的延续,不会因为本次股东变化,对上市公司产生另外的影响。

  2020年公司与海外诗兰姆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仍会持续。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了该项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海外诗兰姆发生的日常交易为采购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以及接受服务、销售汽车零部件等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双方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约定协议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3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7月22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2020年7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宁波诗兰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新加坡峰梅”,出资收购宁波诗兰姆50%股权和海外诗兰姆相关股权(包括印度诗兰姆99%股权、日本诗兰姆99.5%股权、韩国诗兰姆100%股权和新加坡诗兰姆10%股权)。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董事会公告。

  依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东协议》,新加坡峰梅放弃收购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但海外诗兰姆与宁波诗兰姆之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会因为本次交易股东的变更,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会议同意将上述交易列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中,其2020年相关交易额度如下:

  ■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须回避本项表决。

  本议案董事会将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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