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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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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3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48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联席总裁王洪飞之配偶俞跃临因个人需求,拟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8月19日(周三)16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4日(周五)。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3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忠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三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3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48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沈阳骏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造化村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16,1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富禹文化发展(沈阳)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4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徐州美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6号鑫泰花园1号楼410室

  法定代表人:王楠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45%股权,徐州美的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资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4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太仓兴裕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3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南郊文治路51号淏华国际大厦1801-1室

  法定代表人:方轶群

  注册资本:114,688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上海盛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3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苏州正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7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问渡路1111号4楼18号

  法定代表人:李鹏飞

  注册资本:37,766.5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40%的股权,启致(苏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其41%的股权,上海昌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其10%的股权,正荣正伟(香港)有限公司将持有其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5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合肥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蒙城北路金都华庭一期8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邓文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49%的股权,安徽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4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南京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顺园区105幢四单元302室

  法定代表人:吴亚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25%的股权,南京弘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其25%的股权,南京嘉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其25%的股权,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5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名称:贵港悦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达开路78号

  法定代表人:简彦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31%的股权,南宁润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其10%的股权,广西梁贤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其25%的股权,广西大唐世家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其34%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4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名称:杭州德信朝阳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袄庄陈村12组143号

  法定代表人:杜盛

  注册资本:7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43%的股权,杭州凯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6%的股权,杭州经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其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6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名称:信阳金绍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高新区工十二路与工十三路交叉口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王龙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33%的股权,河南中梁唐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其34%的股权,河南昌建地产有限公司将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5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名称:信阳昌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高新区工十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张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49%的股权,河南昌建地产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5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名称:重庆金宸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648号

  法定代表人:罗红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6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2、公司名称: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仁义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谭顺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33%的股权,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016.41万元,负债总额为13,866.45万元,净资产为149.9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37万元,净利润-0.37万元。

  截止2020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7,580.71万元,负债总额为56,629.17万元,净资产为951.54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8.42万元,净利润-48.42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6,865.37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22,554.84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9,299,420.2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9.80%,占总资产的28.92%。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三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3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席总裁王洪飞之配偶俞跃临因个人需求,拟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俞跃临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蠡湖壹号”项目一套商品房,金额为369.17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俞跃临,女,汉族,身份证号:320602********2021,公司联席总裁王洪飞之配偶。

  上述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商品房系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 “金科﹒蠡湖壹号”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4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8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周三)下午16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8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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