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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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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ST海源 公告编号:2020-07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源复材”)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52号),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注:本回复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元)

  1、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963.59万元、8,204.48万元、7,249.51万元、-2,651.8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84.58万元、-2,376.67万元、-1,486.48万元、-48,901.02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2019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重大销售退回,2019年其他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差错更正的情形,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19年度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详见下表:

  ■

  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为负的主要原因为三季度部分销售收入退回及前三季度销售机械产品因在年底未验收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在四季度冲回,详见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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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福建省永木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木同公司”)为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复合材料模板客户。2019年8月26日公司与永木同公司签订了《模板销售合同》(合同编号:HYNM20190826),约定向海源新材料购买复合材料模板及辅件,合同总额37,982,560.23元。永木同公司采购该批模板主要是用于模板工程项目。2019年11月由于永木同公司模板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有变,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该合同,期间永木同公司多次与海源新材料协商合同取消及退货事宜,鉴于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及考虑到未来合作,海源新材料同意取消该合同,并在第四季度作退货处理。

  注2:其他客户为母公司机械及整线装备客户,客户的相关产品在前三季度均发货并确认收入。因机械产品属于整线产品,公司国内销售产品后还需负责设备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确认后才能确认收入,因财务经办人员未严格把关在未取得相关验收报告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公司在四季度对本年度收入进行自查发现该问题,从而在四季度将相关收入冲回。后续公司将加强相关培训及业务管理,避免相关情况发生。

  综上,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负的原因为部分销售收入退回及部分销售收入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在四季度冲回。

  公司认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充分发挥核算、监督、控制职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和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公司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运营实际,合理组织并规范、优化公司的财务活动,正确计算和反映单位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2019年其他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差错更正的情形,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不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过程

  我们结合对公司2019年年报对营业收入的审计程序,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合对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营业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测试情况、应收账款与销售额的函证情况、存货盘点记录的核对情况、产品毛利率分析表的检查情况、客户毛利率分析表的检查情况、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重点核查了主要客户的合同执行情况,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评价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确认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对营业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你公司对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募投项目计提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长账龄应收账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2.1亿元,信用减值损失7,73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增长。请具体说明相关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存货报告期末资产减值准备的测算过程,计提依据及其合理性,并结合本期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减值事项进行利润调节、业绩“大洗澡”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 应收账款

  ①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依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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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账龄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在计量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时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使用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确定该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以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②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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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报告期期末计提比例59.67%,较上期增长24.59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增加6,539.69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5,812.29万元,占比88.88%;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727.39万元,占比11.12%。

  A、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报告期增加5,812.29万元,对于超过信用期尚未付清货款的客户,公司进行了信用及还款能力的追踪调查。针对部分客户被贷款银行起诉、被列入失信名单等信用状况恶化的情况,融资租赁无法支付到期货款、买方信贷到期无法支付货款等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公司委派法务部及外聘律师对相关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客户相关案件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财产保全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核实。结合相关客户报告期的还款情况以及调查的结果,公司重新评估了客户未来的回款能力。对于信用较差或资金困难的客户的应收账款,包括公司已经胜诉但收回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报告期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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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该担保事项详见《关于2013年度至201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017);

  注2:该担保事项详见《关于2014年度至2015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18);

  注3:该担保事项详见《关于2018年度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0);

  注4:该担保事项详见《关于2017年度至2018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8);

  注5:该担保事项详见《关于2015年度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6);

  B、 信用风险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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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告期公司长账龄的客户货款回笼速度放缓,账龄3-4年及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上期增长12.81个百分点。

  (2) 存货

  ①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度,公司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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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压机及整线装备业务存货跌价的计提过程

  存货分类

  ■

  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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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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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公司着重加强对机械装备产品升级换代,产品线优化整合,生产聚焦有市场竞争力的主力机型产品,而缺乏市场竞争力而产生的冗余存货、账龄较长的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及生产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周转材料及在产品等未来计划处置的存货,公司聘请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评估”)对这些存货进行可变现净值的评估,并出具了《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表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0)第RL30011号】。上述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方法如下:

  a、原材料的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购置价(不含增值税价格)×(1-r)

  收集被评估产品的基准日近期的不含税市场价格,与盘点后确认的数量相乘并根据原材料品质考虑相应的折扣率得出评估值。通过向生产厂家询问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以及参考同类公司最近购置材料的合同价格确定。r为折扣率,原材料分布于企业厂区,其购进时间较早、存放时间较长,考虑到长期积压所带来的损耗而造成的贬值,根据现场勘查的实际状况并综合相应的购入年限、积压耗损等贬值因素对r进行取值, r值取35%。

  b、产成品的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再生资源收购单价×被评估产品重量

  考虑到产成品多处于滞销状态且市场竞争力较弱属于市场淘汰类产品,以收集到的基准日的再生资源收购单价与盘点后确认的产品重量相乘得出可变现净值即评估值。

  c、在产品的评估的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再生资源收购单价×被评估产品重量

  考虑到在产品为处于滞销状态产成品的零部件,并且属于竞争力较弱的淘汰类产品,以收集到的基准日近期的再生资源收购单价与盘点后确认的产品重量相乘得出评估值。

  B、复合材料业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

  存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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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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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

  ■

  公司聘请中兴评估对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本报告期末主要的存货资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取得了《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0)第RL30010号】;同时,对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本报告期末的权益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估,取得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0)第QC30016号】进一步对海源新材料本报告期末全部存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可变现净值=不含税销售价格-商品销售费用-商品销售税费。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① 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形成的相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已掌握生产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由于碳纤维原料的成本下降趋势不达预期,公司下游汽车轻量化业务客户受碳纤维原料供应及成本因素等影响未能对碳纤维汽车车身零部件进行规模化应用,导致公司现有碳纤维设备产能未能有效利用,未能形成相关收入,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公司根据现有行业形势判断,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尚不具备投产条件,相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公司聘请中兴评估对本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上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取得了《朗基尔—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 (2020)第LB30012号】。朗基尔相关无形资产系指为开发、购建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等相关设备形成的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因共同转让郎基尔相关资产(含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可为公司带来最大利益,故将上述无形资产并入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可收回价值的评估,未单项确认本报告期末上述知识产权及专用技术的可收回价值。评估值作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根据可收回价值的评估结果,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了朗基尔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247,117.70元,朗基尔相关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4,624,377.25元。

  朗基尔相关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

  朗基尔相关无形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

  A、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因碳纤维原料的成本下降趋势不达预期,公司下游汽车轻量化业务客户受碳纤维原料供应及成本因素等影响未能对碳纤维汽车车身零部件进行规模化应用,导致公司现有碳纤维设备产能未能有效利用及产生相关经济效益,公司未来也不再计划继续开展该项目,公司不能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能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故朗基尔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评估。

  B、资产可收回价值的评估

  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朗基尔资产评估由于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确定资产公允价值。

  C、具体评估方法

  a、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重置成本(不含税)×综合成新率×变现系数-处置费用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其中:

  I、设备购置价

  通过向生产厂家询问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以及参考同类公司最近购置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

  II、运杂费

  参考企业提供的委估设备购置合同及《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确定。

  III、安装调试费

  结合设备的安装规模、耗用的人工及材料,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综合确定安装调试费。

  IV、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招标代理费及其他前期工程费等,根据有关定额和计费标准结合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计取。由于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均为委托卖方设计、建造并调试完成交付的资产,故不计工程监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招标代理费及其他前期工程费等费用,各项费用费率、计费基数、计费依据如下:

  ■

  V、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定期确定。根据该项目的总体建设规模及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判断,合理的建设工期小于半年,故本次评估不计资金成本。

  VI、增值税抵扣

  根据财税[2008]170号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运输费税率9%、保管费税率6%)、安装调试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9%),在重置成本中扣除。

  VII、成新率

  对于机器设备,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技术指标等资料,以及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操作维护人员核实该设备的技术状况,并考虑有关各类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的规定,以及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等因素,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实际使用状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后综合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② 3D建筑打印机的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3D建筑打印机规格型号:高15米、宽20米、大梁10米的提升幅度;设备前后方向移动为导轨轮辐式,机械手左右移动为齿轮齿条式,大梁上下升降移动为齿轮齿条加配重式;可打印高10米,长20米,宽15米的建筑墙体,长度方向根据轨道的长短可以进一步延伸。生产厂家:自行研制。启用日期: 2017年12月31日。

  3D建筑打印作为一种新型生产技术,在我国建筑业领域的发展只是初露端倪,公司对该领域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因未能有效开机及产生相关经济效益,自2018年下半年起该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为了对出现了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中兴评估对其在本报告期末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取得了《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D建筑打印机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0)第TQ30014号】。评估值作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根据可收回价值的评估结果,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了3D建筑打印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61,091.91元。

  ■

  A、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因公司未来不再计划继续开展3D建筑打印项目,不能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故不能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故3D建筑打印机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评估。

  B、资产可收回价值的评估

  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由于3D建筑打印机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确定资产公允价值。

  C、具体评估方法

  该3D建筑打印机于评估基准日无法达到其预期实现的技术参数且研发未有新的进展,公司未来也不再计划继续开展该项目,故拟对该设备进行处置,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评估。

  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再生资源收购单价×重量-处置费用

  a、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I、再生资源收购单价的确定

  经查询资产处置负债表日废钢行情价格,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废钢单价为2,420元/t(不含增值税价格)。

  II、重量的确定

  经现场调查并参考产权持有人提供的重量估计值,该设备整体结构完好,拆卸后以材料价值计算,整机重量约为80t,主要材质为碳钢。

  III、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资产公允价值=再生资源收购单价×重量=2,420×80=193,600.00元 。

  IV、处置费用的确定

  根据现场调查,该设备整体结构完好,且该类再生资源主要由买方上门回收并自负装卸及运输费用,因此不考虑拆卸费及运杂费。

  V、资产可回收价值的确定

  资产可回收价值=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193,600.00-0=193,600.00元。

  ③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的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部分机器设备本报告期处于闲置状态,公司聘请中兴评估对上述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取得了《固定资产--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设备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0)第QM30013号】。同时,中兴评估对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本报告期末的权益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估,取得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0)第QC30016号】进一步对海源新材料全部固定资产本报告期末的可变现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对上述资产的可收回价值的评估结果,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本报告期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173,021.38元。

  海源新材料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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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宇通后尾门项目、建筑模板(50体系)项目、碳纤维车身项目、摩托艇项目及米兰板项目涉及的相关设备类资产,因研发进度不理想、项目停止等原因,均处于闲置状态,预计在未来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评估对象资产组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可能性很小,故不能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故海源新材料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评估。

  B、资产可收回价值的评估

  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固定资产资产评估中,由于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确定资产公允价值。

  C、具体评估方法

  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重置成本(不含税)×综合成新率×变现系数-处置费用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其中:

  I、设备购置价

  通过向生产厂家询问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以及参考同类公司最近购置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

  II、运杂费

  参考企业提供的委估设备购置合同及《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确定。

  III、安装调试费

  结合设备的安装规模、耗用的人工及材料,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综合确定安装调试费。

  IV、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以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之和为基数定期确定。根据该项目的总体建设规模,合理的建设工期小于半年,故本次评估不计资金成本。

  V、增值税抵扣

  根据财税[2008]170号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包括设备购置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3%)、运杂费(运输费税率9%、保管费税率6%)、安装调试费中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9%),在重置成本中扣除。

  VI、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于机器设备,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技术指标等资料,以及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操作维护人员核实该设备的技术状况,并考虑有关各类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的规定,以及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等因素,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实际使用状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后综合确定成新率。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均系根据本报告期应收账款的催收情况、客户经营情况、产品结构调整及相关资产的使用情况,判断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事项进行利润调节、业绩“大洗澡”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过程

  我们结合对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审计程序,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测试情况、应收账款的函证情况、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点记录的核对情况、存货与固定资产的监盘情况、专有技术相关合同的执行及验收的检查情况、产品毛利率分析表的检查情况,了解公司聘请的估值专家对于未达预期效益的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重点核查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相关支持性证据的检查情况、存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可变现价值的相关支持性证据的检查情况、减值准备计提表的核对与重新计算情况,分析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必要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处理的,未发现计提不合理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事项进行利润调节、业绩“洗大澡”的情形。

  3、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业务-压机及整线装备、复合材料业务、其他的毛利率分别为-3.35%、-3.31%、-30.27%,同比分别减少18.93%、8.32%、58.49%。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明细分析,补充说明上述业务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营业务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毛利较上年同比下降30.27%,同期毛利率比较如下:

  ■

  本报告期公司机械板块业务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为-48.58%,复合材料业务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为-18.75%。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为盘活存货资产,本期加大冗余物资处置力度,折让销售冗余滞销物资,本期公司取得相关营业收入4,804,947.66元,结转相关营业成本14,375,369.78元。如剔除该因素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为23.68%,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公司复合材料业务毛利率-3.31%,同比下降8.32%,同期毛利率比较如下:

  ■

  同期比较,本报告期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① 本报告期公司加大力度开拓建筑模板市场,针对大客户免费提供建筑模板配套使用的配件,对毛利产生较大影响。该配件影响成本金额为383.16万元;

  ② 受新能源汽车市场下滑影响,本报告期内汽车配件业务单价下调幅度较大,对公司毛利产生较大影响。其中:电箱箱盖产品单价较上年下降约6.58%;空调壳体产品单价较上年下降约18.5%;受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影响毛利约331.20万元。

  如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复合材料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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