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4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20-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其他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五年(2020-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决定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五年(2020-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6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96元/份。

  公司董事长赛志毅、副董事长吕思忠、董事张晓冰、董事隋荣昌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0-04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34元/份调整为3.96元/份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3、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6日,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30、《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5、2020年6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811,165,8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28,243,025.66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4.34-0.38=3.96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认为此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0-04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0-04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6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此公告公司2020年6月的营运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

  简要说明:

  1、济青高速全面开通以来,双向八车道路面运载能力大大增强,车流量回流状况良好。

  2、京台路通行费收入下降主要是受京台高速德齐段和泰枣段改扩建施工,五轴以上货车限行限速影响。

  投资者还可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sdecl.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营运数据。

  谨慎性陈述

  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营运数据乃根据公司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营运数据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公司在披露当月预估数据时还会就上月预估数和上月实际结算数的差异进行调整,可能导致同比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偏差。因此,本公告之营运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