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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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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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各地加强防疫管控,公共交通受阻、人民出行意愿降低、学校延迟开学,乳制品终端需求受到一定抑制。二季度以来,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乳制品消费市场逐渐回暖。
进入后疫情时代,消费者愈加重视加强健康管理,提高自身免疫力基础,加之奶业振兴相关政策持续推出、行业自治管理深入推进以及乳企大力提升产品品质与品牌价值等因素影响下,国内乳制品市场逐步扩大、产量逐渐增长,“奶业振兴”进入全新的发展局面。与此同时,受消费需求个性化、品质化升级的影响,行业内部产业链整合与一体化进程加快,行业竞争态势依旧激烈。
报告期内,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阶段性影响,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精耕广东、放眼华南、迈向全国”发展战略,立足公司自身优势,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力度开拓新渠道、新市场,促使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保持平稳态势,实现营业收入70,254.44万元,同比增长0.53%。其中,公司五月、六月的营业收入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和管理运作的详情,请阅读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对此次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戴锦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宣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根据202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的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报告,全体监事签署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富路18号(具体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登记、备案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章程》修订有关的新《章程》备案及换领新营业执照等后续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及审议内容,以董事会发出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锋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文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董事会已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该报告。
全体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据此出具对该报告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富路18号(具体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登记、备案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新《公司章程》备案及换领新营业执照等后续事项。
全体监事经审核认为:本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战略发展的长期需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及审议内容,以董事会发出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3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并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经营场所增加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富路18号。具体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登记、备案为准。
2、修订《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对《公司章程》对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有关办理本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新公司章程备案及换领新营业执照等工商变更登记后续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存在利用上述事项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醒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