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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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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6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5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提名史建明先生、蒋军先生、许长安先生、程华女士、冯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程华女士、冯雁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程华女士、冯雁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格审核。

  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股份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持有湘财证券99.7273%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湘财证券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的比重均超过70%,公司主营业务已转型金融服务业。

  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XIANGCAI CO.,LTD”。

  详见《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8月12日14时00分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换届的议案》;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建明,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职员、副科长、科长,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副行长,浙商银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行长,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行长。现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蒋军,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历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科员,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副局长,上海鑫沣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许长安,男,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等职。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程华,女,1979年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级会计师,现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冯雁,女,1964年出生,博士学历,副教授,中共党员。

  历任浙江大学计算机系教师,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教师。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股份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持有湘财证券99.7273%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湘财证券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的比重均超过70%,公司主营业务转型金融服务业。

  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XIANGCAI CO.,LTD”。公司名称已经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说明

  因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所有制度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同时相应修改。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旨在突出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39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6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正猛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汪勤先生、李景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勤,男,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科技干部科副科长、科长,综合计划处科长、副处长、处长,资产负债管理处处长兼浙江省分行票据贴现中心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直属分局筹备组组长、局长,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负责人、局长。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李景生,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

  历任湘财证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监事长。现任湘财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40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2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   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41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选举王锦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王锦岐先生简历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王锦岐先生简历

  王锦岐,男,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哈高科佳木斯中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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