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T01版:新三板精选层开市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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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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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易监控 严打恶意炒作
□本报记者 吴科任

  □本报记者 吴科任 

  

  精选层交易监管遵循“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按照“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的理念,以“明风险、守底线、抓重点”为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做好市场监察工作,确保精选层交易一开始便得到严格、有效的监管,推动形成良好的交易秩序。对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从严从速采取监管措施,必要时立即采取暂停证券账户交易、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监察工作准备就绪

  为保障精选层改革平稳落地,有效维护精选层上线后二级市场交易秩序,全国股转公司从规则、监察系统、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着手,目前精选层市场监察工作准备就绪。

  一是健全精选层交易监管制度。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交易监管规则已形成“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业务规则-市场监察内部规范”自上而下的一整套体系,交易监管工作开展已具有较为完备的制度依据。新《证券法》明确了全国股转公司的交易自律监管职权,以及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禁止性交易规定直接适用于新三板,使新三板交易监管工作开展具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异常交易监控细则》的修订,完善了股票异常波动的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异常交易行为认定和处理原则,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同时在借鉴其他市场连续竞价监管经验基础上,形成内部精选层股票监测监控标准,明确精选层股票的实时监控要点。

  二是上线了新一代交易监察系统。新一代交易监察系统基于新三板特有的交易方式及分类分层监管的理念进行总体规划设计,集成了交易数据、挂牌公司信息、投资行为特征等多元化数据,具备异常交易全方位动态监测预警、违法违规线索识别跟踪等功能,实现预警发现、调查分析、违规处理的链条全覆盖,有效提升交易监管智能化水平。针对精选层增设了专门的监察预警指标,全面覆盖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对倒对敲、封涨跌停等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极大提高盘中监控响应能力。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安排。加强交易监管、公司监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在违规减持监管、股票异常波动监控、热点题材概念炒作监控等方面加强监管协作。加强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衔接,落实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筛查标准及时开展工作,确保快查快办、快速会商、及时移交,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打击,形成威慑。建立与主办券商的快速响应、高效联络机制,及时沟通监管信息,督促主办券商落实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

  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从境内外经验看,新股交易初期股价波动较大是正常现象,是市场博弈的结果。为防范价格非理性波动,全国股转公司已进行了价格稳定机制的安排,例如涨跌幅限制、盘中临时停牌等。但精选层开市后,不排除个别股票出现持续、大幅上涨等严重炒作的可能性。根据监管经验,这种现象既可能由投资者非理性交易的群体行为引起,也可能存在个别投资者的异常交易甚至操纵市场行为。在交易监管安排上,将从两个方面化解风险。

  一是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减少信息不对称。对于单日的价格波动,配套交易公开信息(即俗称“龙虎榜”)。根据规定,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出现单日涨跌幅20%以上、振幅30%以上、换手率20%以上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公布排名前5只股票的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买卖主力,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对于连续多日的价格波动,设置异常波动情形,并配套信息披露和交易公开信息。《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规定,精选层股票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的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的,属于异常波动。全国股转公司将公告股票在异常波动期间的累计涨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以及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同时,挂牌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对是否存在应披未披重大信息、期间特殊主体交易情况等进行说明,向市场提示风险。如果挂牌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无法披露,应当申请停牌。在基本面和交易两个层面向投资者提供信息,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交易。

  二是加强交易行为监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精选层股票交易中,若存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规定的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或互为对手方交易等异常交易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将予以重点监控。

  其中,对于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交易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即时采取暂停证券账户交易、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将充分发挥交易监管与公司监管联动优势,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防范信息型市场操纵和概念股炒作。对于涉嫌市场操纵等严重违法违规的,全国股转公司态度坚决,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快查快办,形成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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