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文件,为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股票代码:002747)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互补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本着互惠互利和共同成长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与埃斯顿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84,038.6896万元人民币
住 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南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吴波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服务各类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控制、运动控制、驱动装置、计算机应用软件、伺服液压控制及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埃斯顿主要从事智能装备自动化核心部件和工业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用于装备自动化的运动控制及交流伺服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机器人应用等。目前公司不仅属国内高端智能装备自动化核心部件领军企业之一,并在自身自动化核心部件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的产业化,现已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完全自主技术的机器人控制器、伺服系统、减速装置等机器人核心部件的国产工业机器人领军企业。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智能家具机械行业共同研发和推广运动控制及伺服、机器人等自动化产品及服务。凭借甲方在智能家具机械行业的深厚研发和生产经验,并有机导入乙方在自动化运动控制以及工业机器人领域的技术优势,更好地改变目前国内家具行业生产人员密集度高、自动化程度不高、效率相对低下的现状,进而实现信息化、数控化、智能化的高效生产,进一步有效满足国内家具行业对高端设备的迫切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高质量发展,共赢未来。
2、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未来积极推动双方在资本运作层面开展深层次的合作事项。
3、甲方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埃斯顿运动控制器、交流伺服、机器人、视觉系统、TRIO全套运动控制系统及自动化成套设备等产品及服务,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乙方交流伺服不少于50000根轴,使用焊接机器人及其他机器人不少于100台。
4、加强双方各层沟通、交流、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定期组织培训、参观和学习;(2)在特定项目中共同组织技术研讨、方案制定、技术评估;(3)根据乙方产品特点共建机器人研发团队,定制化开发甲方行业机器人产品;(4)共同申报国家课题。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埃斯顿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发挥公司的独特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的长远发展。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战略合作协议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战略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推进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海汇”)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2020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广州海汇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2020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公司股东刘雨华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