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0-028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1日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7月2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博物馆308会议室;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斌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名,代表股份数为1,925,586,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99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为1,383,558,54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2.5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42,028,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893%。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情况:杨克先生得票数为1,925,271,8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以下简称“占比”)99.9836%;于龙涛先生得票数为1,925,271,847股,占比99.9836%。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选举情况为:杨克先生得票数为16,361,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以下简称“占中小股东比”)98.1116%;于龙涛先生得票数为16,361,953股,占中小股东比98.1116%。
选举结果:杨克先生及于龙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二)审议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1,925,483,678股,占比99.9946%;反对为103,100股,占比0.0054%;弃权为0股,占比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为16,573,784股,占中小股东比99.3818%;反对为103,100股,占中小股东比0.6301%;弃权为0股,占中小股东比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1,925,239,244股,占比99.9820%;反对为347,534股,占比0.0180%;弃权为0股,占比0%。
表决结果:通过。
附:上述当选董事、监事简历
1、杨克先生,1977年出生,比利时国籍,拥有比利时布鲁塞尔KU Brussels商务工程学士学位、比利时鲁汶KU Leuven商务工程硕士学位。
现任百威亚太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联席主席,百威集团亚太地区行政总裁,澳洲墨尔本墨尔本商学院董事会成员,中国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企业顾问委员会成员。曾任百威集团亚太区域南部总裁、加拿大Labatt Breweries总裁兼首席执行官、Labatt Breweries 加拿大销售副总裁、Labatt Breweries魁北克地区副总裁等职务。
2、于龙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华东政法学院(现已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L.L.M)学位。
现任百威亚太总法律顾问兼中国法律及合规副总裁。曾任百威亚太法务助理、法务主任、法律经理 、高级法律经理 、中国区代理法律总监、中国区法律总监、中国区区法律及企业事务总监、亚太北区法律及合规总监、中国法律及合规副总裁,及上海市汇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3、韩振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广东分所所长。曾任黑龙江省桦川县供销联社财务科科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富民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广东分所所长等职务。
以上三位董事均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关联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上三位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于龙涛先生原为公司监事,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6月17日辞去监事职务,并被推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自2020年6月17日至今,于龙涛先生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于龙涛先生、杨克先生为公司股东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的董事,且在该股东的多个关联公司任董事或监事等职务。
韩振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振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侯康华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百威亚太中国区法务总监。曾任百威英博亚太区法务助理、法务主管、知识产权副经理、知识产权经理,百威英博ZX Ventures亚太区法务副总监,百威英博亚太北区法务副总监,及敬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等职务。
侯康华女士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关联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侯康华女士在公司股东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的多个关联公司任董事或监事等职务。侯康华女士当选为监事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许子翔、杨丹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0-029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及法律意见书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部分内容错误,现予以更正。
一、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三)审议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1,925,483,678股,占比99.9946%;反对为103,100股,占比0.0054%;弃权为0股,占比0。
表决结果:通过。”
更正后:
“(三)审议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为1,925,239,244股,占比99.9820%;反对为347,534股,占比0.0180%;弃权为0股,占比0%。
表决结果:通过。”
二、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三)《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补选侯康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925,483,6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10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更正后:
“(三)《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补选侯康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925,239,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47,5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公司对上述错误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吸取教训,在此后工作中将加强对公告文件审核。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