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1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本议案逐项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有关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议案逐项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关联方范围变化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拟对预计金额进行合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张伟先生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陈杰女士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目前公司关联方范围变化情况及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合理调整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1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监事一致推选监事王爱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王爱国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王爱国先生简历如下:
王爱国,男,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高速青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王爱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本议案逐项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逐项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关联方范围变化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拟对预计金额进行合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监事高贵成先生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监事张引先生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1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中期票据期限
本次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3.发行方式
由金融机构承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关于本次中期票据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中期票据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7.募集资金用途
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本次注册发行方案所有条款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有关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与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会计师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任一获授权人士均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 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2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实施。
二、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预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主体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计划分期发行。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可一次或分期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及用于并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股权、购买资产)。
6.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7.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8.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 公司可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 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公司债注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涉及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及转让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9.在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的期限、调整票面利率等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相关的一切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会计师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任一获授权人士均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 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五、其他事项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2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8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提供劳务、租赁设备房产及其他类关联交易合计1,327,860.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联合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获悉山东省政府正在筹划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的联合重组事宜。出于审慎判断,公司将齐鲁交通及其子公司视为关联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50.45亿元(未经审计),与齐鲁交通及其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18.34亿元(未经审计)。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关联方范围变化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拟对预计金额进行合理调整。
一、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
1.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实际及关联方范围变化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2020年度与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齐鲁交通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调整。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先生、陈杰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监事高贵成先生、张引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调整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齐鲁交通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公司向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存在部分项目工期大于1年的情形,如按年度新增合同额预计,则新增合同总额预计约为4,024,900万元。公司向齐鲁交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存在部分项目工期大于1年的情形,如按年度新增合同额预计,则新增合同总额预计约为3,009,3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财务概况
各关联方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历年来均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形成坏账的情形。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良好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货物及款项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1.公司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路桥施工和养护施工方面的劳务服务;2.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沥青等施工材料;3.公司子公司租用关联方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4.其他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中,第1项通过招投标确定交易价格;第2、3、4项系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作价公允,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高速集团于2019年1月31日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等,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三年,协议内容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工程施工、采购等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实际订单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与齐鲁交通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目前公司关联方范围变化情况及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合理调整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2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中期票据期限
3.发行方式
4.发行利率
5.发行对象
6.上市场所
7.募集资金用途
8.决议的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四)逐项审议《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发行主体
2.发行规模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4.债券期限
5.募集资金用途
6.上市场所
7.担保情况
8.偿债保障措施
9.决议的有效期
(五)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一)、(四)项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7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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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8月7日9:00—11:30、13:30—17:00及2020年8月10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87069951
(三)传真:0531-87069902
(四)邮箱:sdlq000498@163.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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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