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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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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89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周二)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0年7月16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90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周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0年7月16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9-091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竞购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集团”)2020年6月24日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金川集团钛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及辅助设施、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竞购标的资产。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董事会授权竞价范围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暂缓披露。暂缓披露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项目交易完成。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他风险提示:

  1、由于交易标的通过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公开竞购,公司最终能否竞购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竞购需支付共计6,44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公司由于相关原因未交纳交易保证金,存在不能参与竞购的风险;如公司交纳交易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公司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挂牌方: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钛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及辅助设施、机器设备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

  4、交易价格:挂牌价64,440.94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6,444万元。

  5、竞购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德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

  6、董事会授权竞价范围:竞价范围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公司拟暂缓披露竞价范围,暂缓披露的期限自本议案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项目交易完成。

  7、交易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8、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购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德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3MA72WU5425

  3、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三厂区(金川河以东、新华东路以南)

  5、法定代表人:陈建立

  6、成立日期:2020年7月6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钛铁矿采选、高钛渣的冶炼及副产品的生产经营;海绵钛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钛合金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出口以及进口所需的原辅材料、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锈钢板和不锈钢复合板卷、镍基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委托加工;镍、锆、铪稀有金属、合金材料及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委托加工;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及技术维护;冶炼设备制造、安装、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9、与公司的股权关系: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224690952T

  3、注册资本:2,294,654.4651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

  5、法定代表人:王永前

  6、成立日期:2001年9月28日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镍、铜、钴、稀贵金属、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工程、起重机械设备以及化工、矿山、选矿、冶炼、机械成套设备的生产销售、国内外贸易、进出口、境内外期货业务、地质勘查、采掘、制造、建筑、交通运输、种养殖、房地产、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水电暖生产和供应、卫生文教、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凭有效《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9、金川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钛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及辅助设施、机器设备。

  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产坐落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厂区(钛厂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为甘(2020)金昌市不动产权第0003212号,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其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347994.01㎡,使用期限:2006年12月2日起至2056年12月1日止。

  房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其中房屋建筑物为富钛料仓库、石油焦破碎厂房、还原蒸馏准备厂房、还原蒸馏厂房、海绵钛破碎厂房、成品库、1#2#氯化厂房、综合办公楼等共计29项,证载建筑面积160475.13㎡,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工业;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89项,主要包括综合管网、镁电解精炼厂房母线设施、厂区道路、厂区综合管网等,目前全部处于闲置状态。

  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机器设备主要为15kt/a海绵钛冶炼项目配套的氯化炉、油压机、多极性镁电解槽成套设备、连续精炼炉、还原蒸馏炉、氯气尾气处理系统等共计约1730项,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五、本项目的批准情况

  金川集团具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主体资格,在申请公开挂牌之前,金川集团已就标的资产转让履行了必要的评估、备案、批准等程序。

  六、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

  1、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报名资料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6,444万元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竞买的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4、转让方式: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6、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向转让方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交割及权属变更所需的相关手续,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成交后,转让标的中机器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有误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面积有误差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钛具有密度小、强度高、导热系数低、耐高温低温性能好,耐腐蚀能力强、生物相容性好等突出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生物医疗、化工冶金、海洋工程、体育休闲等领域,被誉为“太空金属”、“海洋金属”、“现代金属”和“战略金属”。钛材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产业,对一个国家的国防、经济及科技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是国家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钛工业的发展予以支持。

  在此背景下,为抓住钛材工业的发展机遇,公司拟参与竞购标的资产,如本次交易完成,依托公司及子公司已有的海绵钛、高钛渣及大型“沸腾炉”氯化技术,充分利用甘肃当地的产业链集聚与配套优势,建设具有竞争力和特色的西部地区钛产业基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钛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的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合理性

  金川集团根据其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过相关监管单位的审议,确定了本次交易的挂牌价格。

  公司拟以董事会授权价格参与标的资产的转让,主要是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的技术优势、行业的发展潜力、未来业绩预期而确定的。

  八、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由于交易标的通过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公开竞购,公司最终能否竞购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竞购需支付共计6,44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公司由于相关原因未交纳交易保证金,存在不能参与竞购的风险;如公司交纳交易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公司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

  九、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竞购及受让标的资产涉及的一切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购相关事宜、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办理相关报批和登记等具体事宜。

  十、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工作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92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新立”)、武定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新立”)、甘肃德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钛”)提供合计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禄丰新立、武定新立及甘肃国钛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分别为禄丰新立4亿元人民币银行融资、武定新立1亿元人民币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为甘肃国钛对外签订的交易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甘肃国钛对外签订的交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采购、工程建设等。

  以上担保事项发生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发生的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担保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禄丰新立、武定新立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过去12个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禄丰新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3、注册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勤丰镇羊街

  4、法定代表:刘红星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钛铁矿的采选;海绵钛、钛白粉、氯化镁、工业硫酸、盐酸、二氯氧钛、次氯酸钠、氯化钠、氯化钙、钛合金、钛材、钛粉、四氯化钛的生产及销售;冶炼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禄丰新立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备注: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禄丰新立流动负债主要为欠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的借款。

  8、禄丰新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武定新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定新立钛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26日

  3、注册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大平子

  4、法定代表:李建军

  5、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钛矿、铁矿、高钛渣的冶炼及副产品的生产经营;冶炼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武定新立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备注: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武定新立流动负债主要为欠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的借款。

  8、武定新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甘肃国钛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德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6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三厂区(金川河以东、新华东路以南)

  4、法定代表人:陈建立

  5、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钛铁矿采选、高钛渣的冶炼及副产品的生产经营;海绵钛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钛合金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出口以及进口所需的原辅材料、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锈钢板和不锈钢复合板卷、镍基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委托加工;镍、锆、铪稀有金属、合金材料及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委托加工;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及技术维护;冶炼设备制造、安装、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8、甘肃国钛主要财务数据

  甘肃国钛出资尚未实际到位,暂无相关财务数据信息。

  9、甘肃国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公司与公司的关系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其业务的长远发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包含本次担保)为92.3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4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5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9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93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21日,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融网络服务,是指签约银行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销商、客户提供的以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限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具体操作方式是:签约银行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推荐给予经销商和客户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由经销商、客户在签约银行开立保证金帐户,在经销商、客户申请签约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时,经销商、客户先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50%的比例缴存保证金,签约银行开出以经销商、客户为付款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货款。对于签约银行通过经销商金融合作网络开立的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优先选择签约银行为贴现银行。

  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经销商、客户未能足额缴存票款差额(票款差额=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该银票开立时已缴存的保证金金额),则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足该部分差额给签约银行,并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二、开展业务情况概述

  1、信用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商务政策向签约银行推荐经销商及客户名单和建议额度,签约银行对加入本经销商金融合作的经销商、客户提供总额度为3亿元的额度支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二年内有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协议。

  2、担保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额度最多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期限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期限。

  3、银行授信产品到期:如果经销商、客户未在汇票到期日15个工作日前按汇票票面金额全额缴存保证金以兑付该汇票时,签约银行书面通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经销商、客户,要求经销商、客户在汇票到期日5个工作日前交存足额票款。

  如果经销商、客户未能在指定日期前足额缴存保证金以兑付汇票时,则签约银行有权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签约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内扣收上述款项及相应的逾期利息。

  三、对经销商及客户的要求

  1、与公司合作业务时间较长,均在3年以上;

  2、按时回款、无拖欠款和无故延期付款情况;

  3、实力雄厚,有一定的资产和措施为公司实际担保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金融网络服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和资金的回笼。为控制风险,公司对经销商及客户资质做出了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批程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包含本次担保)为92.3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4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5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9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94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目前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97,210,81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5.66%,为其第一大股东。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3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东方锆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方锆业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东方锆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方锆业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降低东方锆业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用土地、固定资产、股权等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因公司董事长许刚先生、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之子谭若闻先生为东方锆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公司非独立董事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和奔流先生、申庆飞先生、张其宾先生、周晓葵先生由许刚先生提名并当选,故为许刚先生关联人,公司董事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和奔流先生、申庆飞先生、张其宾先生、周晓葵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且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东方锆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代码及股票简称:002167  东方锆业

  4、成立日期:1995年11月10日

  5、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

  6、法定代表人:许刚

  7、注册资本:62094.6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锆系列制品及结构陶瓷制品;有色金属加工、生产销售(国家限制及禁止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研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方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东方锆业财务状况

  根据东方锆业披露的信息,最新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元

  ■

  备注:根据东方锆业披露的信息,东方锆业2019年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东方锆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公司与公司的关系

  ■

  目前,东方锆业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目前持有东方锆业97,210,81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15.66%,为其第一大股东。东方锆业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东方锆业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及广东正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同时,公司与冯立明、黄超华和谭若闻已经订立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生效后,东锆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与冯立明、黄超华和谭若闻通过本次发行合计持有东方锆业 232,210,818 股股份,占东方锆业总股本的29.55%,成为东方锆业控股股东,共同取得控制权。

  谭若闻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及谭若闻先生为东方锆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债权人:商业银行

  4、担保金额: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6、反担保措施:由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用土地、固定资产、股权等资产提供反担保。

  四、本次关联担保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担保必要性

  东方锆业作为一家专业从事锆及锆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产品主要包括锆矿、硅酸锆、二氧化锆、电熔锆、氯氧化锆、复合氧化锆、海绵锆及氧化锆陶瓷结构件八大系列上百个品种规格。

  锆行业内企业纷纷向现代新兴锆制品领域转型,东方锆业也在巩固原有产品线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发展高附加值的新兴锆制品,把氧化锆陶瓷手机背板、研磨微珠、外科植入物用氧化锆陶瓷作为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东方锆业顺应行业趋势转型过程中需要对外融资。考虑到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财务及经营对新增融资的需要,为了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促进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发展,在对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资信状况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提出的,且公司要求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用其资产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包含本次担保)为92.3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4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5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9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担保,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7]1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95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将与关联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焦作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东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3,554.08万元。

  因公司董事长许刚先生、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之子谭若闻先生为东方锆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公司非独立董事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和奔流先生、申庆飞先生、张其宾先生、周晓葵先生为许刚先生提名并当选,故为许刚先生关联人,公司董事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和奔流先生、申庆飞先生、张其宾先生、周晓葵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注:2020年预计额未经审计,且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代码及股票简称:002167  东方锆业

  4、成立日期:1995年11月10日

  5、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

  6、法定代表人:许刚

  7、注册资本:62094.6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锆系列制品及结构陶瓷制品;有色金属加工、生产销售(国家限制及禁止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研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方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东方锆业财务状况

  根据东方锆业披露的信息,最新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元

  ■

  备注:根据东方锆业披露的信息,东方锆业2019年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东方锆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焦作东锆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作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5月28日

  3、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北100米

  4、法定代表人:冯立明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精细陶瓷原料及制品,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普通机械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和商品除外)。

  7、焦作东锆出资尚未实际到位,暂无相关财务数据信息。

  8、焦作东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方锆业及焦作东锆与公司的关系

  ■

  目前,东方锆业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目前持有东方锆业97,210,81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15.66%,为其第一大股东。东方锆业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东方锆业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冯立明、黄超华、谭若闻及广东正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同时,公司与冯立明、黄超华和谭若闻已经订立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生效后,东锆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与冯立明、黄超华和谭若闻通过本次发行合计持有东方锆业 232,210,818 股股份,占东方锆业总股本的29.55%,成为东方锆业控股股东,共同取得控制权。焦作东锆为东方锆业全资子公司。

  谭若闻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及谭若闻先生为东方锆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锆业与焦作东锆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锆业及其子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的履约将具有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关联方就2020年业务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钛精矿和氯氧化锆是公司生产钛白粉的重要原材料。东方锆业具备锆中矿加工能力,能够将锆中矿加工为锆英砂及钛精矿,公司委托东方锆业将锆中矿加工为钛精矿,同时公司采购东方锆业生产的钛精矿,能够丰富公司原材料钛精矿来源,保障原材料供应;东方锆业作为一家专业从事锆及锆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东方锆业第一大股东,为解决与东方锆业的同业竞争,公司已将氯氧化锆及二氧化锆生产线出租给东方锆业,公司不再从事锆制品相关业务,故将锆英砂库存出售给东方锆业,但公司主营产品钛白粉后处理工艺需要使用氯氧化锆,所以公司需从东方锆业采购氯氧化锆,东方锆业子公司焦作东锆承租的氯氧化锆及二氧化锆生产线在公司厂区内,焦作东锆需向公司采购水、电、蒸汽等,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公积金等为公司出租资产过渡期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一步突显了公司与东方锆业在原材料、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了两个上市公司产业链及平台优势,将双方钛、锆产业引向纵深、耦合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与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进行的,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96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钛材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对于钛材的需求将与日俱增。为抓住钛材工业的发展机遇,公司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新立”)拟出资100万元成立禄丰国钛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国钛”,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禄丰国钛金属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4、出资方: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100%

  5、公司注册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

  6、法定代表人:陈建立

  7、公司经营范围:钛铁矿采选、高钛渣的冶炼及副产品的生产经营;海绵钛及其副产品(金属镁、氯化镁、四氯化钛等)的生产、销售;钛合金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出口以及进口所需的原辅材料、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锈钢板和不锈钢复合板卷、镍基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委托加工;镍、锆、铪稀有金属、合金材料及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委托加工;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及技术维护;技术咨询服务;冶炼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自有房屋、设备的租赁等。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8、拟设立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关系

  ■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钛具有密度小、强度高、导热系数低、耐高温低温性能好,耐腐蚀能力强、生物相容性好等突出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生物医疗、化工冶金、海洋工程、体育休闲等领域,被誉为“太空金属”、“海洋金属”、“现代金属”和“战略金属”。钛材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产业,对一个国家的国防、经济及科技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是国家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钛工业的发展予以支持。

  在此背景下,为抓住钛材工业的发展机遇,禄丰新立成立禄丰国钛,依托公司及子公司已有的海绵钛、高钛渣及大型“沸腾炉”氯化技术,进一步完善钛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由禄丰新立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行业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强化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公告编号:2020-097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提案2:《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

  提案3:《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7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提案1至3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系人:张海涛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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