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晓冬先生、刘述峰先生、李长之先生、曹家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鲁春艳女士、鲁瑾女士、杨东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鲁春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总数的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冬个人简历:
李晓冬,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连云港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江苏省领军型新生代企业家、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江苏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995年7月至2000年5月任连云港市白蚁防治中心职员;2000年5月至2002年3月任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厂长助理;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7月任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冬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17,350,300股股份,通过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间接持有公司15,00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述峰个人简历:
刘述峰,男,1955年出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本科学历。1975年12月至1984年9月任广东省外贸局科员、副处长;1984年10月至1994年6月任香港粤商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1月至今历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生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生益发展有限公司、咸阳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述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长之个人简历:
李长之,男,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劳动模范。1979年12月至1984年9月任连云港市金刚砂厂厂长;1984年9月至2002年3月任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厂长;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长之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李晓冬先生是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25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家凯个人简历:
曹家凯,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工段长、领班、工艺主管;2003年5月至2014年7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部副经理、制造一部经理、品管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中心经理;2020年7月任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董事。
曹家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80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鲁春艳个人简历:
鲁春艳,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房地产评估师。1990年9月至1994年12月任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科员;1994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年6月至2011年1月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合伙人;2016年3月至今任南京海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人员;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任江苏苏博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南京天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南通海硕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南通跃通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双登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鲁春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鲁瑾个人简历:
鲁瑾,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电子工业局科员;1996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材料网”运营主管、监事;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鲁瑾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东涛个人简历:
杨东涛,女,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2年2月至1983年5月任上海理工大学化工机械系助教;1983年6月至今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副会长;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南京伍自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昊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任无锡意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翰森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东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1/3。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刚先生、高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刚个人简历:
朱刚,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4年8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综合管理部项目管理员;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企管部行政科主管;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技术中心知识产权科主管。
朱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4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娟个人简历:
高娟,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职工、技术部工艺科主管;2014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公司二厂厂长、计划部计划主管;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制程控制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工艺部副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25,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兵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姜兵,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3月至1997年12月任东海县白塔水泥厂动力车间主任;1998年1月至1999年9月任连云港景裕肥料有限公司职员;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车间主任;2002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二部经理、技术部经理;2014年8月至今历任技术部经理、球化事业部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7月当选监事会主席。
姜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16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公司股东李晓冬推荐朱刚先生、公司监事会推荐高娟女士,经候选人本人同意,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选举朱刚先生、高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1《关于选举朱刚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1.2《关于选举高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0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8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二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7日
至2020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8月6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传真:0518-85846111
联系人:柏林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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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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