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以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90%股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进行质押,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9,800万元)的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用于置换及支付公司部分并购投资款项。此次贷款金额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贷款银行机构,并在上述审批额度、期限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截至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借款合同要求,提前偿还完毕前述贷款。2020年7月21日,公司向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的手续,并于当日收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持有的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86 股票简称:日盈电子 编号:2020-04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后,韩亚伟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对外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股东韩亚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15,5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24%。
2020年7月21日,公司收到股东韩亚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韩亚伟于于2019年12月26、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761,5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0000%;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3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0,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000%;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9,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7142%。上述共累计减持3,271,3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7142%。截止2020年7月20日收盘后,股东韩亚伟持有公司股票4,403,6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4.9999%。股东韩亚伟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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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亚伟于2019年12月26、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761,5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0000%;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3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0,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000%;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9,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7142%。上述共累计减持3,271,3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714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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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韩亚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03,6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4.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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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日盈电子
股票代码:60328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韩亚伟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省庄村委省庄村70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省庄村委省庄村7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日盈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日盈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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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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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韩亚伟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对外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进行减持,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义务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4,403,6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亚伟于2019年12月26、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761,5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0000%;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3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0,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000%;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9,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7142%。上述共累计减持3,271,3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714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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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韩亚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03,6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4.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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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韩亚伟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韩亚伟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亚伟(签章)
日期:2020年7月21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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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义务披露人:韩亚伟(签章)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