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ST拉夏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临2020-097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0】0861号《关于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公告如下: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

  1.关于持续经营假设相关的保留意见事项。年报显示,NafNafSAS管理层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可能并不恰当,但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无法确定NafNafSAS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的合理编制基础。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NafNafSAS财务信息是否合适。此外,审计机构无法对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NafNafSAS附注四所列资产及负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应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应调整的金额。截至审计报告披露日,因无力清偿供应商及当地政府欠款,NafNafSAS已被当地法院裁定进入司法清算程序。请公司补充披露:

  (1)对NafNafSAS持续经营假设的评估期间、目前处于司法清算程序状态等因素进行分析,并说明在无法确定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是否合适的情况下,依然采取持续经营假设编制NafNafSAS财务信息的合理性;(2)请会计师说明,在该子公司处于司法清算程序状态下,仍无法判断其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信息是否合适的原因,尚需取得何种审计证据方能明确判断该做法的合理性,补充说明对上述事项已进行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以及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3)保留意见事项可能影响的会计报表科目及金额,并说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是否具有重大性和广泛性的影响;(4)2020年4月30日之后至审计报告披露之前,公司及审计机构就NafNafSAS审计事项所完成的工作情况,并说明年报延期至6月30日披露的必要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NafNafSAS收购后经营业绩大幅亏损合理性。2018年及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于2018年6月出资2080万欧元完成收购法国NafNafSAS40%的股权,于2018年11月拟以3534万欧元间接收购NafNafSAS60%股权以持有其100%股权,并于2019年6月4日完成。期间NafNafSAS经营大幅亏损,并在收购完成一年不到的时间内被裁定司法清算。前期公司在2019年5月回复我部2018年年报审核问询函时称,公司收购NafNafSAS股权后,经营趋势有所好转,因此不存在资产减值迹象。请公司补充披露:

  (1)自上市公司收购以来,NafNafSAS的财务经营数据,以及上市公司对其累计资金投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增资、担保、其他往来款等;(2)从高管人员、董事会结构和核心人才团队等方面,说明自上市公司收购以来,对NafNafSAS的管理控制方式;(3)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以及NafNafSAS的经营业绩表现,说明前期大额现金收购其股权是否审慎合理,具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负责人,期间公司是否充分提示投资风险;(4)在公司2019年5月回复问询函至被法院裁定司法清算期间,公司对NafNafSAS股权投资出现资产减值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相关情形,以及公司2018年报告期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公司对NafNafSAS的债务及担保情况。年报显示,关于上市公司是否对NafNafSAS存在进一步的担保或负债义务,由于审计机构对NafNafSAS 的审计受到限制,未能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司向NafNafSAS提供的担保或负债义务的完整性。请公司补充披露:

  (1)核实对NafNafSAS是否存在担保或对上市公司有影响的负债义务,审计机构实施的审计程序以及获取的审计证据;(2)审计机构对于NafNafSAS 上述事项的审计受到限制的具体情形,以及未能实施有效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是否实施替代性审计程序;(3)NafNafSAS司法清算事项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经营数据的影响,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现有债权,是否会产生潜在负债义务。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财务经营情况

  4.关于本期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匹配情况。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6.66亿元,同比降低24.66%;实现归母净利润-21.66亿元,较2017年的4.99亿元以及2018年的-1.60亿元均有明显降低。此外,公司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5.25亿元,高于本年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8亿元,明显高于2017年的5.57亿元以及2018年1.5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以往年度的情况下,公司2019年净利润明显低于以往年度的合理性;(2)结合公司报告期主要成本和费用变动情况,说明导致报告期业绩大幅亏损的主要因素及其合理性;(3)公司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显著高于本年营业收入,请结合销售现金回款政策,说明是否存在跨期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调节收入和利润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财务费用2.42亿元,较上年同期0.52亿元,同比增长360.71%。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负债68.85亿元,同比增长34.28%。此外,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0亿元,较上期7.87亿元有大幅下降。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2018及2019年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以及利率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财务费用发生大幅增加,且增速超过负债规模增速的合理性;(2)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以及融资安排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总负债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3)结合公司当前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融资计划安排,说明公司后续财务费用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主业经营,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7月2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正在就上述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并将尽快回复上述问题及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com.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