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0-06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下午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9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823,897,5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69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45,626,0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8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8,271,4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6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6人,代表股份119,028,9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757,4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0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8,271,4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61%。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158,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1133%;反对28,847,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4%;弃权27,89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89,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317%;反对28,84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360%;弃权27,89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323%。
该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5,905,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25%;反对10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27,89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36,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828%;反对1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9%;弃权27,891,2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323%。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49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7%;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5%;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27,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91%;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2%;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67%。
该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49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7%;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5%;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27,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91%;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2%;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67%。
该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49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7%;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5%;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27,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91%;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2%;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67%。
该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49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7%;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5%;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27,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91%;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2%;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67%。
该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49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7%;反对2,182,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9%;弃权29,218,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27,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91%;反对2,182,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35%;弃权29,218,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474%。
该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49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87%;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5%;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27,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91%;反对2,27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2%;弃权29,12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667%。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谢文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0-07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下属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建立健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0-07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证券投资。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2017年3月)(详见2017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1、投资流程
(1)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拟进行的证券投资进行可行性论证,制订风险投资方案。
(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拟进行的证券投资进行合规性审查。
(3)证券投资方案经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4)证券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属股东大会审议情形的,董事会应在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2、责任部门
(1)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证券投资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为公司证券投资的运作和处置部门。
(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审查。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5)公司监察审计部为风险投资的监督部门,对公司证券投资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公司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证券投资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2)证券投资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监察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证券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0-07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号)文件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309,31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已于2017年1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实际缴入2,740,779,662.9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份)207,309,319.00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56号)。
2020年7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45,68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27,000万元和国泰中非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99,000万元,合计126,000万元,以1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再由紫金科技将该126,000万元以1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漫越贸易”)实施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上海漫越贸易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江桥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增资款项。
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新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