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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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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3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本文先生、许瑜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甄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磊先生、赵璐女士、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姜玉梅女士、王运陈先生、潘席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4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本文先生简历

  李本文,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生,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88年7月在双流县计生委参加工作,2008年4月任双流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办主任。2010年5月起,历任郫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本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许瑜晗女士简历

  许瑜晗,女,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济师。2008年7月参加工作,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部审计员。2009年起历任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部审计岗、计划财务部主办。2011年任成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2012年起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内控主办、计划财务部主办、企业管理部主管、纪检监察室(内部审计部) 主管、纪检监察室(内部审计部)副主任、内部审计部副部长、成都东晟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监事、成都沱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内部审计部部长,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许瑜晗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张甄海先生简历

  张甄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生,投资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经济师。2007年4月参加工作,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2008年任厦门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起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研究发展部助理研究员、投资银行部研究员、投资银行部副经理,2017年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

  张甄海先生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杨磊先生简历

  杨磊,男,羌族,中共党员,1970年生,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学位,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施工员,成都市沃特供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处长,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工程处科长、城北管网所科长,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北管网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工程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市政管道项目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工程分公司经理,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新蓉环境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

  杨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赵璐女士简历

  赵璐,女,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生,会计与金融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07年2月参加工作,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工商业务部信贷助理。2008年任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高级放款/出纳主任、企金部高级客户主任,2011年起历任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任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赵璐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生,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会计师。2009年4月年参加工作,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姜玉梅女士简历

  姜玉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生,法律专业,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理事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理事长,四川省商务经济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经济与管理类专业认证专家,成都自贸试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内陆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四川省国际贸易创新团队、四川省“国际贸易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团队建设负责人。2015年7月以来,曾任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空间信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玉梅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王运陈先生简历

  王运陈,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生,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委员、四川省科技青年联合会理事。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015年获全国“杨纪琬会计学奖”、2019年获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年获四川省第八届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成果一等奖。2009年,在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参加社会实践;2011—2012年期间,曾任职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今,曾任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四川农业大学财务管理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运陈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潘席龙先生简历

  潘席龙,男,汉族,1969年生,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美国加州州立大学MBA,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成都置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成都倍爱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成都优拿味思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优里味思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教授,国际金融公司(IFC)公司治理培训师,成都财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席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3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玉清女士、李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当选的非职工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7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杨玉清女士简历

  杨玉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8年在成都市金房集团公司参加工作,2006年12月任成都同创兴业房产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2007年7月起,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会计主管。2010年3月起,历任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副主任,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4月起历任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7年6月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招标管理中心主任,成都沱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杨玉清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李晓女士简历

  李晓,女,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济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员工,综合管理部主管。2017年4月起历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晓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4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0年8月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李本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许瑜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张甄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赵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王运陈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潘席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杨玉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特别提示: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应选非职工监事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7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0年7月3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0年8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62、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4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姜玉梅女士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4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运陈先生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4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潘席龙先生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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