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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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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7日证监许可[2020]136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华夏创业”,基金代码为“160325”,深交所挂牌价为1.000元,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均可办理本基金认购。上述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11日发布的《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最新相关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咨询详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325)自2020年7月16日起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进行规模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7月16日起在以下13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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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代码:00030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认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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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7月14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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