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0-032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近日,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拟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67,1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3%)。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0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67,1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等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8月5日至2021年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6,0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若公司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如下:

  (一) 股份限售承诺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份减持承诺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部分或全部股份,减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