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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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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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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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限的货币资金中2018.2万元为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相关情况及公司后续若因流动性持续紧张无法偿还借款将导致货币资金被划扣时公司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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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将与银行保持良好沟通,协商好采用分期、延期偿还的方式及措施,避免出现逾期而导致银行强行划扣保证金的情况。

  

  15、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2.59亿元,同比增长19.35%,其中职工薪酬 1.61亿元,同比增长17.93%,公司报告期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数量合计270人,同比下降39.19%。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营业收入下降49.79%的情况下,管理费用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在对应职工人数大幅下降情况下,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在营业收入下降49.79%的情况下,管理费用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安通控股2019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度下滑主要是受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东泽负面信息及市场环境影响,业务在2019年度出现大幅度的减少,除陆续新设立子公司外,公司管理人员编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因违规担保事件,增加较大的律师、诉讼等费用,营业收入的大幅度下降与管理费用变动没有直接的联系。

  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变化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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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增加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从2018年3月起安通控股、安通物流相继设立了子公司,如:2018年3月设立安通(新加坡)物流产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设立上海奕建物流有限公司、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8年11月设立泉州安通物流(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设立安通西南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收购广西长荣海运有限公司、2019年9月设立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员工的职工薪酬及办公室租赁费相应增加。

  2、中介机构费用大幅度增加

  2019年度安通控股因违规担保案件引起的聘请中介机构-律师费、诉讼费增加较多。

  (2)在对应职工人数大幅下降情况下,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安通控股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列示的职工人数为截止2019年底的人员数量,按照年度平均在职人员数量分析,2019年人员为1444人,同比2018年的1477人下降2.23%,变动幅度很小。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科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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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的原因:1、2019年度公司部份核心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调整高管薪酬结构,增加当期职工薪酬801万;

  2、 2018年6月薪酬结构变更,致6月份后比6月前每个月增加100万工资,影响金额600万;

  3、 公司组织架构变动,新增职工薪酬相对2018年增加1355万。

  综上所述,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主要是因为架构变动及薪酬结构变动所致,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通控股2019年度管理费用较2018年度上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2019年度全年平均在职员工较2018年有较小的波动,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较2018年度上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其他

  16、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存在大额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我部曾就相关事项多次发函要求你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前期你公司问询函回复称截止2019年5月18日,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形,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金额20.73亿元,并采取了整改措施避免违规事项再次出现。而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再度出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前后信息披露存在明显不一致。(1)请公司董事会核查前期是否勤勉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同时核实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2)在采取整改措施后公司再次发生资金占用,请公司说明内控屡次失效的原因、责任人及采取的整改措施;(3)请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

  回复:

  (1)请公司董事会核查前期是否勤勉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同时核实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在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和黑龙江证监局的问询函后,董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的询问函并拿到了回函,同时也要求公司管理层按照问询函要求,对公司治理进行自查并尽快拿出整改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认定责任人,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具体整改措施及责任认定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整改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2019年半年报签发前,董事会要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了重大事项询问函,询问2018年年报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除已披露的违规对外担保外是否还存在其他未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函确认已不存在上述情况。同时,董事会要求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亦未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2019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自上任后,立即对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摸底梳理工作,陆续发现尚有部分前期已存在,但尚未披露的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并要求公司及时对外补充披露。同时,董事会一直致力于加强对公司内部管控环节的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核实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和郭东圣故意隐瞒,违规担保系前期已经发生,并非新增违规担保。在任职期间董事会积极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并组织公司全面清查。

  (2)在采取整改措施后公司再次发生资金占用,请公司说明内控屡次失效的原因、责任人及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核查,公司在采取整改措施后公司再次发生资金占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郭东泽及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郭东圣在未经公司内部相关审核程序,直接要求财务相关人员将公司下属子公司资金通过其他单位借出并实际使用了上述资金,形成对安通控股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①公司已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②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各种经营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强调风险管控及预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增强执行能力,对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绩效考评与内控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③由公司内控审计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的有关合同文件、规章制度、财务凭证、审计工作相关底稿资料进行查阅、核对、梳理;对公司资金、债务、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盘查确认,严格把控各个内控节点。

  (3)请补充请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有如下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未进行披露,现对该事项补充如下:

  1、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未在定期报告也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诉讼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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