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643.23万元、1,118.63万元和1,302.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1.68%和1.74%。
2018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2017年减少31.93%,主要系2018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公司取得一定汇兑收益所致。
(五)其他收益分析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21.00万元、1,244.88万元和1,350.9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6%、23.87%和25.63%。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1、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2、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3、2017年度
单位:万元
■
(六)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和远期结售汇投资收益。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15.75万元、609.82万元和75.1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2%、11.69%和1.43%。
(七)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由坏账损失(2019年度改为在信用减值损失核算)、存货跌价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65.42万元、251.42万元及141.7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4%、4.82%及2.69%。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准则,应收款项类的坏账准备通过“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示,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列示。2019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384.12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7.29%。
(八)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构成,分别为-60.10万元、-256.99万元及-437.04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9%、-4.93%及-8.29%。2019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损失较高主要系随着生产工艺需求的提高,公司处置部分性能和精度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的设备所致。
(九)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60.01万元、162.92万元及150.10万元。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6%、0.26%和7.08%,2019年度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及因外购产品质量瑕疵向客户赔付所致。
(十)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变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59.10万元、1,237.17万元及780.99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5%、27.52%及16.87%。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由政府补助、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构成。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投资收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购买远期结售汇产生的投资收益。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现金流量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整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二)现金流量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24%、93.58%和94.25%,处在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体现了较好的回款能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11.40万元、1,984.89万元和6,172.54万元。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增长210.98%,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12.39%,带动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13.19%,且公司使用银行承兑票据支付货款、设备款的金额增长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18年度增幅较小。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95.49万元、-17,293.37万元及1,873.59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该款项主要系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到期时收回现金所致。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所支付的现金。
2019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增加19,166.96 万元,主要系2018年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19年度公司转回期初余额且未再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整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和吸收投资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和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25.12万元、-1,978.18万元和-6,497.24万元。
2018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减少23,203.29万元,主要系2017年公司首发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及2018年收到其他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减少所致。
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减少4,519.06 万元,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贴现增加而贷款减少所致。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90亿元,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公司机械零部件产品生产主要涉及铸造和机加工两大工序,本次项目实施主要涉及机加工工序,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新增自动化、高精度的生产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和环保设备,引入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以及对部分清理打磨工序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公司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绿色生产能力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项目达产后,公司精密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和自动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公司改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类别、提升产品质量,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不同规格产品的综合服务制造能力,进一步拓展下游应用领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推进产业绿色升级。
(2)项目的必要性
①优化产品结构
精密机械零部件对相关产品的尺寸、精度、硬度、延伸率、抗疲劳度等性能均提出较高要求,生产流程各环节生产设备的装备水平和生产技术管控能力对精密零部件的生产均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下游客户较为看重公司的技术和装备水平、生产规模及产品供应能力,在新业务开拓过程中,客户一般会对上述能力进行现场考察。公司现有生产设施主要适合中小零部件的规模化生产,较大型零部件高效生产线的不足对公司承接业务带来较大制约。
本次投资项目将以生产较大型精密部件产品为主,能够有力改善目前中小零部件为主的现状。本次投资项目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技术优势,发挥规模化生产效应,满足公司对于较大型精密零部件产品生产能力的需求。
②提升公司的自动化、精细化、绿色化制造水平
近年来,我国精密零部件的整体质量有了较大发展,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尤其是高端零部件的生产加工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及技术进步,下游客户对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精度、一致性、定制化、订单供应效率等要求越来越高,促使精密零部件生产企业需要不断通过技术升级向精细化、绿色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需要引进当前国际主流高端生产设备,满足生产经营及未来市场竞争的需求。
该项目通过引进生产加工较大型精密零部件的自动化机加工设备,可提升公司较大型精密零部件的自动化生产能力,并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机械加工效率和加工精度,实现人均较高产出,满足精密零部件产品高强度、高致密度、高精度的需求。
机械零部件基础成型后,清理、打磨工序对零部件的外观、尺寸和后续机加工等具有重要影响。清理、打磨工作具有工作任务重、现场噪声大的特点,公司现有部分清理、打磨主要通过外协或人工方式进行,但随着人力成本的上升及人们对舒适工作环境的追求,该工序越来越面临招工难、招工成本高的问题。清理、打磨工序逐渐成为制约公司产能的重要瓶颈。从长远看,人工清理、打磨方式也不利于生产效率、产品精度和一致性水平的提高。
公司通过清理、打磨工序的自动化升级改造,可以有效实现产品生产工艺的自动化,解决招工难、成本高导致的生产瓶颈。此外,公司通过将自动化清理、打磨设备设置在密闭的车床舱内运转并升级改造环保设备,可大幅降低噪音、粉尘等污染源对对操作人员的影响,实现绿色生产。
③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
公司多数大型客户如ASC、中国重汽、MANCOR等,对不同规格的精密零部件产品都有需求。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具备一定的不同材质、多规格精密零部件生产能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不同规格产品的一体化开发及柔性生产服务能力,同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和市场机会的能力,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④满足公司战略布局要求
公司所处精密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投资密集型行业,生产线从投资到调试、到正式生产需要较长时间。目前,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整体产量持续提升的同时,不断向精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公司需要提前一定时间根据市场发展和技术升级需求进行战略布局。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整个投资建设期预计需要约2年时间才能完成,公司目前投资实施该项目,有助于满足公司中长期的战略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承接业务的能力和盈利水平。
(3)项目的可行性
①精密零部件市场需求依然广阔
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运用的领域相当广泛,可被运用于大到石化电力、工程机械行业,小到五金、家电等众多行业产品中。下游行业覆盖面广,其发展不会因下游某个行业的变化而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下游行业的分散度提高了精密机械零部件对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
根据《Modern Casting》杂志的普查结果,2017年,全球铸件产量增至近1.1亿吨,与2016年相比增长约550万吨,增长5.3%。这是继连续两年增长率低于0.5%后,首次出现大幅增长。产量排名前十的铸件生产国依次为中国、印度、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墨西哥、韩国、意大利和巴西。其中,与2016年相比,除韩国产量略有下降(下降2.7%)以外,其他国家均保持增长态势。印度和俄罗斯增速较高,分别增长了6.2%和8.3%,中国则增长了4.7%。2017年度,中国的铸件产量占到了全球铸件产量的近45%,与2016年度基本持平。2002~2017年间,除2015年出现1.3%的下降外,中国铸件产量始终保持着正增长。
精密零部件产品的广泛应用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②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和持续开发能力
公司拥有超过二十年的精密零部件产品生产经验,形成了包括模具开发、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和检测技术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先进生产技术体系。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辅助设备、工具以及各类产品的铸造方法等,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并不断吸收计算机虚拟设计与制造、新材料应用、现代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成果,促进技术开发水平的持续提升。例如,通过在工业自动化方面多年的技术投入,公司除实现部分对外自动化业务承接外,还不断利用该技术对包括轴承座线、曲柄轴箱机器人机加工自动化线、去毛刺工作站等对铸造机加工生产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专利62项,其中国内专利59项,包括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另有美国专利2项,日本专利1项。较强的技术储备和持续开发能力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
③公司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订单需求
经过在精密铸造领域的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现有1,000多种精密零部件产品,产品应用范围涉及汽车、压缩机、农机装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环保及水处理、液压机械、医疗器械、太阳能和风能设备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ASC、丹佛斯、MANCOR、卡拉罗、中国重汽、TBVC、久保田、菲亚特、麦格纳、潍柴动力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关系保持稳定,产品销售情况良好。
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订单需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度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集中资源开发更多有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的市场和客户,维护开发现有客户的基础上,重点开发高端优质客户,进一步扩大销售份额,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
④公司具有良好的技术人员储备
公司建立人才了储备机制和梯队递补机制,通过加强对内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有计划、分阶段地安排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职业技能再培训,不断提升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优良的人才储备。
(4)主要投资内容及投资估算
公司机械零部件产品生产主要涉及铸造和机加工两大工序,本次项目实施主要涉及机加工工序,预计总投资额1.90亿元,主要投资内容包括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其他工程费用、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5)工艺流程和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情况
本次项目实施主要涉及机加工工序,机加工工序的工艺流程与现有业务相同,具体工艺请参考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及工艺”之“2、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本项目所用原材料主要为铸造环节所生产的毛坯件,毛坯件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铝锭和废钢;所需燃料动力主要为电力。上述原材料及燃料动力市场供应充足,且公司均有稳定成熟的采购渠道,供应保障充足。
(6)项目建设地点、土地情况
本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地点为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经济开发区的现有厂区内,不涉及新增土地。
(7)项目建设期、新增产能和消化措施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逐步达产期为两年,其中建成后第一年预计达产率为60%,预计第二年全部达产。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每年可新增1.7万吨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精密机械零部件作为工业基础行业,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公司通过多年市场开拓和经营积累,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各主要直接客户,公司成功立足于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德国大众、通用电气、康明斯、菲亚特、沃尔沃、卡特彼勒、重汽、潍柴等国际厂商的全球采购体系。
公司客户广泛分布于乘用车、农机、工程机械、商用车、压缩机、光热发电、环保水处理等多个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广泛性决定了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广阔的市场需求。不同领域客户群体的分布,一方面可以防范公司客户集中于某一行业带来的系统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公司从事不同应用领域产品的生产制造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拓展更多产品应用类型打下了较好的基础。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等,机械零部件产品也面临新的市场空间,具有较好的发展机遇。
大型集团客户决定了其具有产品数量和种类需求多样、发展潜力大的特点。公司一方面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自身的产品制造能力,跟踪并挖掘客户的其他需求,不断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另一方面,公司结合已有产品和项目经验不断开拓新客户、新产品,促进公司产销量的提升。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9,587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53年。
(9)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等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由公司通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履行了备案手续,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9-370812-34-03-069107);并取得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报告表(兖州)[2019]67号)。
2、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购置行业内领先的3D扫描打印设备、测量检测设备、部分中试设备,并配备计算机系统、模流分析等软件系统,改造升级现有的技术中心,满足公司未来在新产品研发、产品精细化及质量管控、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依托于技术中心,公司未来主要研发方向包括:
①铸造浇铸工艺研发:依托各种仿真软件及3D打印的应用,快速准确确定铸造工艺,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提高精密铸件的出品率,降低废品率;
②提高模具的设计及制作能力:依托于技术的投入,不断提升模具的开发设计制作能力,为生产活动提供动力支持;
③加强新材料应用的研究:结合行业发展方向、客户需求分析等对高强度精密零部件进行研究,同时加强材料配方、材料微观检测分析的研发投入,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技术服务支持;
④提高数据库数据分析支持:通过建立公司大数据库,为公司研发及生产提供技术咨询和数据分析支持。
(2)项目的必要性
①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促进产品升级
我国精密零部件的整体质量,尤其是高端零部件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行业内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资力度。保持并不断提升研究开发能力是公司发展的核心要素。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通过技术中心建设,公司将形成更具完整性、系统性、成熟性、先进性的研发试验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围绕精密机械零部件精细化、大型化、绿色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试制能力,增强对生产过程的管控能力,促进公司不断向高端精密零部件领域的发展。
②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调试,降本增效
技术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缩短研发等待时间,并在正式投产前进行更为充分和精细的试验和调整。除前期研发外,通过加强对正式生产过程的管控,大幅降低生产过程中的重新调试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废品率,实现节能减排效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③有利于公司对行业新兴技术的及时跟进,巩固竞争地位
随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要求不断提高,在未来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3D打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大型铝合金重力铸造技术等都可能对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通过技术中心的建设,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有利于公司及时跟进行业新兴技术的发展,保持并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3)项目的可行性
①公司具有深厚的精密零部件研发基础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公司拥有超过二十年的精密零部件产品生产经验,形成了包括模具开发、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和检测技术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先进技术体系。通过自主研发的辅助设备、工具以及各类产品的铸造方法等,公司形成了部分自有核心技术,并不断吸收计算机虚拟设计与制造、新材料应用、现代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成果,促进研究开发能力的持续提升。
现有技术基础的储备,保障了公司技术中心改扩建的顺利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研究开发能力的提升。
②公司具有实力优良的研发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以清华大学铸造专业为背景,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高管团队,对创新管理、技术研发等高度重视。以高管团队为核心,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竭诚敬业的技术开发团队,能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快速响应,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精密零部件解决方案。同时,公司不断提升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实力优良的研发人员储备。
(4)项目建设地点、土地情况
本项目依托公司原有技术研发中心,不涉及新增土地情况。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技术中心的改扩建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对精密零部件产品的前端开发能力,并能够通过加强公司产品的品质管控,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减少后期生产过程中的调试、重置需求,加快公司产品市场化进程,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
(6)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等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由公司通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履行了备案手续,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9-370812-34-03-069835);并取得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济环报告表(兖州)[2019]66号)。
3、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4,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的必要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项目的可行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现状,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4)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等报批事项
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不属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核准或备案的范围;同时,本项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无需履行备案和环评手续。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竞争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影响如下: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来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够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总体运营能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同时,本次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资金实力将得到显著增强,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财务结构更趋稳健,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也将得到加强,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投产,可使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建立专项账户,并及时存入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下列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处,供投资者查阅:
一、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4、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5、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以在公司证券部和保荐机构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募集说明书全文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 6 号
联系电话:0537-3956829
联系人:宋志强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联系人:黄野、叶欣、崔晔、钱伟、安忠良
■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郭元强先生的通知,郭元强先生对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冻结数量”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关。
2、郭元强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系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质押股份的具体数量和解除时间将根据《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比例在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动态调整。
3、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5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元强先生主持。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2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260万张。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3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①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联诚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1,6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600,000张,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21”,配售简称为“联诚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联诚精密”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②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21”,申购简称为“联诚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2)发行对象
① 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7月1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 网上发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6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振生先生主持。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2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260万张。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3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①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联诚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1,6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600,000张,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21”,配售简称为“联诚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联诚精密”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②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21”,申购简称为“联诚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2)发行对象
① 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7月1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 网上发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编号:2020-047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精密”、“公司”或“发行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联诚转债”)。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0年7月17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原股东在2020年7月17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个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6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2.6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0.78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果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重要提示
1、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80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人民币2.6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600,000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联诚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0”。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1862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21”,配售简称为“联诚配债”。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0年7月17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1,6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599,93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21”,申购简称为“联诚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联诚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联诚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为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联诚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联诚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联诚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联诚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联诚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长城证券”)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共计不超过26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2020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2)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3)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初始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5)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3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6)信用评级:中证鹏元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7)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8)担保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元强先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5、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7月17日(T日)。
6、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联诚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联诚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1,6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599,939张,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21”,配售简称为“联诚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联诚精密”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21”,申购简称为“联诚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8、发行地点
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9、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联诚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联诚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10、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6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0.78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1、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2、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3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4、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5、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6、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17、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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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诚精密股份数量乘以3.1862元(即每股配售3.1862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每100元/张转换成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具体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7、发行方式(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6日(T-1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时间:2020年7月17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9:15—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申购代码为“082921”,申购简称为“联诚配债”。
(2)认购1张“联诚配债”的认购价格为1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
(3)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量获配联诚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4)原股东持有的“联诚精密”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5)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方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6)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7)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原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网上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可联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行使优先认购权。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联诚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可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发行方式”。
3、发行价格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2020年7月17日(T日) 9:15—11:30,13:00—15:00。
5、申购办法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1)申购代码为“072921”,申购名称为“联诚发债”。
(2)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确认不得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首次有效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即2020年7月17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缴纳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到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即可接收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7、投资者认购数量的确定方法
申购结束后,深交所交易系统根据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联诚转债张数,确定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联诚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张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联诚转债。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8、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2020年7月17日(T日)深交所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每10张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送至各个证券营业网点。
(2)公布中签率
联诚精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7月20日(T+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将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0年7月20日(T+1日),根据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并于2020年7月21日(T+2日)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数量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联诚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张。
9、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0年7月21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张,可以不为10张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6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0.78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20年7月16日(T-1日)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揭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
联系电话:0537-3956829
传 真:0537-3956801
联 系 人:宋志强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电 话:0755-23930449
传 真:0755-2880138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编号:2020-048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联诚精密”)公开发行2.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2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0年7月15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联诚精密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0年7月16日(周四)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