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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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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6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为垫付2015年业绩补偿差额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4日、7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为垫付2015年业绩补偿差额款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出具的《关于代为垫付业绩补偿差额款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已生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承诺函》,舜元投资将代公司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及张冰先行垫付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而导致盈方微电子及张冰关于公司2015年度业绩补偿差额款。2020年7月14日,公司收到舜元投资代付的业绩补偿差额款合计1,490,704.20元,其中舜元投资代盈方微电子支付业绩补偿差额款649,211.58元,代张冰支付业绩补偿差额款841,492.62元。至此,舜元投资已严格履行完毕《承诺函》中的相关义务。根据《承诺函》及相关各方约定,在盈方微电子及张冰向舜元投资偿还其本次先行垫付的业绩补偿差额款之前,公司董事会将不得为盈方微电子及张冰所持相关限售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

  根据盈方微电子关于公司2015年度业绩补偿承诺的内容及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情况,公司现已全额收到因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而导致的盈方微电子(含受让盈方微电子限售股份的各股东)关于公司2015年度业绩补偿承诺的差额款合计22,904,018.08元,盈方微电子(含受让盈方微电子限售股份的各股东)关于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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