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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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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王建新先生、朱登凯先生及张枫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拟将其持有公司全资孙公司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的1,635,890,061.97元债权转换成对汇通恒丰的股权出资,即汇通恒丰应付西藏网金债务中的200,000,000.00元转为汇通恒丰的注册资本,1,435,890,061.97元转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汇通恒丰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0元,西藏网金占汇通恒丰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部分应收款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0)第020050号)。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5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

  对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拟将其持有公司全资孙公司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 的1,635,890,061.97元债权转换成对汇通恒丰的股权出资,即汇通恒丰应付西藏网金债务中的200,000,000.00元转为汇通恒丰的注册资本,1,435,890,061.97元转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汇通恒丰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0元,西藏网金占汇通恒丰100%股权。

  (二)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

  本次西藏网金对汇通恒丰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资。

  经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部分应收款》(报告号:同致信德评报字(2020)第020050号)确认,截至2020年6月17日,西藏网金持有汇通恒丰的债权的账面原值为1,635,890,061.97元,本次西藏网金将对汇通恒丰债权转股权的增资金额为1,635,890,061.97元。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44Y326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吕治勇;

  5、注册资本:10000万;

  6、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0日;

  7、营业期限至:2045年12月9日;

  8、公司住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与广安街交汇东北角巨燕财富广场7号楼405;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10、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

  1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持有汇通恒丰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仍持有汇通恒丰100%股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同意:截至评审基准日(2020年06月17日),甲方对乙方的转股债权总额为1,635,890,061.97元。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同意:甲方将对乙方的债权1,635,890,061.97元转为对乙方的出资,对乙方进行增资扩股。

  (三)增资扩股前乙方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0元;增资扩股后乙方的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0元,甲方仍持有乙方100%股权。本次总投资金额中的200,000,000.00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1,435,890,061.97元进入资本公积。

  (四)债权转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五)本协议如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文件,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该方需向守约方承担500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追偿。

  (七)如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成立,本协议经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投资后生效。

  四、本次增资事项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西藏网金对汇通恒丰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可调整汇通恒丰的资产结构,增强汇通恒丰的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汇通恒丰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持有汇通恒丰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仍持有汇通恒丰100%股权。因此,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西藏网金对汇通恒丰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可调整汇通恒丰的资产结构,增强汇通恒丰的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汇通恒丰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汇通恒丰增资1,635,890,061.97元,其中200,000,000.00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1,435,890,061.97元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汇通恒丰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0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的部分应收款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0)第020050号)。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30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7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

  广场H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7月2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H座21层证券部,邮编 100028(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温晓瑞女士;

  (2)联系电话:(0755)83232127;

  (3)传真号码:(0755)8323212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电子邮箱:amdq_zqb@163.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H座21层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7月24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三: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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