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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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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办理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情况的更新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情况更新说明如下:

  ■

  关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说明: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各基金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述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投资者可以与各基金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申购金额限制与上述基金合同申购金额限制一致(含申购手续费)。各基金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4、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以上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请详见上述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投资者通过各基金销售机构申购基金时的具体费率、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情况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公司以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各网点咨询及办理基金申购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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