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发行人”)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已于2020年6月19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2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126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泰祥股份”,股票代码为“833874”。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发行数量为1,4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3%。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1.3518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6.53%。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较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减少33.6482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含战略配售回拨部分)为926.648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81%,网上发行数量为38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19%。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即130.8648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95.783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8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12.864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19%。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7月8日(T日)结束。
(一)网上网下申购缴款情况
1、网上发行申购缴款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1,597,833,5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355,081户
(3)有效申购倍数(回拨后):311.55倍
投资者未出现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情况,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均为有效申购。
2、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150,220,700股
(2)有效申购家数:36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3)有效申购倍数(回拨后):18.88倍
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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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拨机制实施情况
根据《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即130.8648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95.783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8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12.864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19%。
(三)网上网下配售情况
1、网上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38,158户,网上获配股数为512.8648万股,网上获配比例为0.32%。
2、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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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余股252股按照《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配售给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汇添富创新增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2:网下配售结果明细表”。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合计913,518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53%,发行价16.42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4,999,965.56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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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为1,694.22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210.38万元;
(3)律师费用94.34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15.93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斌
住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联系人:姜雪
联系电话:0719-830687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1118577、021-61118542
发行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14日
附表1:关键要素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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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网下配售结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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