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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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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48

  转债代码:128077        转债简称:华夏转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送红股0股(含税)。鉴于目前华夏转债仍处于转股期,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8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假设以截至2020年7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71,172,19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06,758,298股。具体以实际权益分派情况为准。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0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7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7月1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假设按照截至2020年7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则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假设按2020年7月7日最新股本1,006,758,298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夏转债,债券代码:128077)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华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淦夷

  咨询电话:023-67153222-8903

  传真电话:023-67153222-8903

  九、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28077        转债简称:华夏转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调整前“华夏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10.52元/股

  ●  调整后“华夏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6.96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7月17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0号)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7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9,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703号”文同意,公司7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夏转债”,债券代码“128077”。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华夏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7日。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夏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0.52元/股调整为6.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无需暂停转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1+n)=(10.52-0.076)/(1+0.5)=6.96元/股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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