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10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集团”)《告知函》,鉴于誉衡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黑01破1-3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对誉衡集团所持公司股票进行保护性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誉衡集团所持公司股票被保护性轮候冻结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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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誉衡国际”)、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健康科技”)、朱吉满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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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1、鉴于誉衡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中止原定于2020年7月16日10时至2020年7月17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对誉衡集团持有的36,364,889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4)
2、公司与誉衡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誉衡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誉衡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誉衡集团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3、誉衡集团本次破产重整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誉衡集团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誉衡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黑01破1-3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