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陈樟军先生、张亚东先生、陈文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智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智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胡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陈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张亚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陈文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慎核查,董事会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第五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简历及换届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连勇先生、蔡宁先生、金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陈连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蔡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金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慎核查,董事会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第五届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简历及换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同意根据同行业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年度薪酬为8万元/年/人(税前)。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0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7日(周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0日(周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0年7月20日(周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胡智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胡智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胡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陈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亚东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文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陈连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蔡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金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朱献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纯洁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0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等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上述1、2、3提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21日(周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提案1.00、2.00、3.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0年7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朱献勇先生、陈纯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朱献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陈纯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年。
公司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简历及换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陈樟军先生、张亚东先生、陈文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陈连勇先生、蔡宁先生、金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连勇先生、蔡宁先生、金盈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智彪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学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胡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71,702股,胡智彪先生和胡智雄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候选人胡锋先生的叔叔,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胡智雄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胡智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91,702股,胡智雄先生和胡智彪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候选人胡锋先生的父亲,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胡锋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2月起曾担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年8月起担任浙江龙游道明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妻吴之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0,000股,胡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五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五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的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樟军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2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营销中心经理、总监、董事长助理、监事。现任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陈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亚东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物控部主管、交通工程事业部主管,现任公司交通工程事业部经理。
张亚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文甲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起曾任浙江万金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6年3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区域经理,现任公司个人防护事业部经理。
陈文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连勇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2003年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3至2007年任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监,现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广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连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蔡宁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曾任浙江大学对外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兼任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现兼任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与限公司、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金盈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生,法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9月至2015年1月任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监事会副主任。现兼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献勇先生、陈纯洁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2 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献勇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1月至2019年6月先后担任中国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旅业板块稽察负责人、贸易板块财务部部长,2019年6月进入本公司,现任审计监察部经理。
朱献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陈纯洁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11 月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外贸部业务主管。2017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陈纯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郭育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郭育民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7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员工代表监事,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育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4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金盈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2证券简称:道明光学公告编号:2020-04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宁,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蔡宁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2证券简称:道明光学公告编号:2020-04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连勇,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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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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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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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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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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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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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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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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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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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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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陈连勇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2证券简称:道明光学公告编号:2020-04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金盈,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金盈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2证券简称:道明光学公告编号:2020-04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蔡宁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32证券简称:道明光学公告编号:2020-04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连勇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