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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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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股东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7号”)递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资管7号于2020年3月24日预披露减持计划,截止至2020年7月7日其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7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0007%。

  本次权益变动前,资管7号持有公司股份46,860,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本次权益变动后,资管7号持有公司股份39,115,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资管7号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资管7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汉股份

  股票代码:000615

  信息义务披露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股份变更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期:2020年7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注册资本: 2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9711334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6月26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筹划考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京汉股份公告临2020-024号)进行减持,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存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汉股份46,860,229股,占201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0 年 3 月 24日至 2020 年7月7日之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44,9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990007 %,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出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京汉股份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签署日期:2020年7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签署日期: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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