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29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85天
9、关联关系说明:瑞泰新能源与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十一)、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8天(汇率挂钩看跌)
1、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8天(汇率挂钩看跌)
2、类型:期限结构型
3、金额:1,000万元
4、收益率:1.35%—2.80%
5、产品成立日:2020年7月6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8月3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28天
9、关联关系说明:亿盛实业与交通银行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一)、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59天(汇率挂钩看跌)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公司及国泰投资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公司及国泰投资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及国泰投资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公司及国泰投资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及国泰投资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公司及国泰投资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公司及国泰投资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及国泰投资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公司及国泰投资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汇率观察日EUR/USD(欧元/美元,下同)汇率定盘价高于收益起算日(产品成立且成功划扣公司及国泰投资认购资金的,以产品成立日作为收益起算日,下同)EUR/USD汇率初始价+650BP,则整个存续期公司及国泰投资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公司及国泰投资应得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 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公司及国泰投资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公司及国泰投资产品资金划付至公司及国泰投资结算账户。
(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57天(汇率挂钩看跌)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公司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公司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汇率观察日EUR/USD(欧元/美元,下同)汇率定盘价高于收益起算日(产品成立且成功划扣公司认购资金的,以产品成立日作为收益起算日,下同)EUR/USD汇率初始价+650BP,则整个存续期公司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公司应得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 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公司产品资金划付至公司结算账户。
(三)、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101期E款
1、结构性存款非传统意义上的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2、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本金及最低预期年化收益,不保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3、市场风险:公司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公司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4、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5、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公司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公司的流动性需求。
6、产品不成立风险:公司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公司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对退回/解冻资金进行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7、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公司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到公司,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10、信用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四)、共赢利率结构35288、35353、35265、3558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但不保证浮动收益,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自行承担,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不得提前支取/赎回,可能导致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自行承担。另外,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浮动收益下降或为零。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到期获得全额本金返还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信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提供本产品的,中信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公司、汉帛公司、力天公司及瑞泰新能源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汇率挂钩看跌)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国华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国华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国华公司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国华公司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国华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国华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国华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国华公司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国华公司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若汇率观察日EUR/USD(欧元/美元,下同)汇率定盘价高于收益起算日(产品成立且成功划扣国华公司认购资金的,以产品成立日作为收益起算日,下同)EUR/USD汇率初始价+750BP,则整个存续期国华公司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国华公司应得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 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国华公司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国华公司产品资金划付至国华公司结算账户。
(六)、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5天(汇率挂钩看跌)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限内瑞泰新能源无提前终止权,如果瑞泰新能源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本产品,瑞泰新能源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瑞泰新能源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瑞泰新能源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瑞泰新能源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瑞泰新能源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瑞泰新能源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瑞泰新能源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瑞泰新能源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瑞泰新能源产品资金划付至瑞泰新能源结算账户。
(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8天(汇率挂钩看跌)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挂钩标的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限内亿盛实业无提前终止权,如果亿盛实业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本产品,亿盛实业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亿盛实业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亿盛实业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亿盛实业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亿盛实业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亿盛实业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亿盛实业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亿盛实业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亿盛实业产品资金划付至亿盛实业结算账户。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国华公司、华荣化工、汉帛公司、亿达公司、力天公司、华盛实业、海外公司、瑞泰新能源及亿盛实业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国华公司、华荣化工、汉帛公司、亿达公司、力天公司、华盛实业、海外公司、瑞泰新能源及亿盛实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国华公司、华荣化工、汉帛公司、亿达公司、力天公司、华盛实业、海外公司、瑞泰新能源及亿盛实业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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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80,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0%;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409,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43%。
六、备查文件
(一)、中信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二)、交通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三)、工商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