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9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8,775,000.00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9%。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5、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5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9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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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22层会议室
咨询联系人:李文思、陈卓伟
咨询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电话:0755-25329745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2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合计持有股份129,050,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355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04,50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445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24,548,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102%。
3、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12,236,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24,547,7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23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0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549,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2%。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99,202,29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61%。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控股”)的通知,智大控股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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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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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份质押的质权方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投控”),系智大控股拟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意向收购方。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叶秀冬女士与新余投控于2020年6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将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10%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本次质押是为担保新余投控(或有)诚意金本金以及利息的返还义务,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的。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7月8日,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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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生命人寿大厦十九层1908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D4栋802
法定代表人:叶洪孝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材、保温隔热材料、环保设备、计算机、电子的销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物产品、医药的销售。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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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智大控股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原始取得的成本计量,未按照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出现负债总额大于资产总额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7月8日,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86,952,399股,占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所持股份比例为71.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5%,对应融资余额为63,630.57万元。不存在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由于智大控股本次质押属于非融资类质押,上述质押股份数未包含智大控股质押给新余投控的质押股数。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智大控股为了顺利推进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前期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及关联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自身的资金需求,因股市行情波动进行了多次补充质押、展期及新增质押融资等,形成了高比例质押股份的情况。
最近一年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目前,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其他融资及其他相关安排。除已披露的薪酬及分红、为公司融资无偿提供担保等,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其他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亦不存在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目前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截至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购回等。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解质申请表
2、证券质押合同
3、证券质押登记申请受理回执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