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应收保理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应收保理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定方法,针对逾期利息6,149,305.56元按10%计提坏账准备61.49万元,已充足计提坏账准备。且该笔逾期利息已于2020年一季度全额偿还。

  另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规定“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2019年期末融资保理业务本金余额为3,659,191,377.56元,共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36,591,913.78元,也符合相关规定,计提充分。

  (4)商业保理业务的收入和成本构成项目,说明具体收入确认方法。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2019年度商业保理业务的收入均来自于保理融资利息,无其他收入构成;商业保理业务成本为业务开展所需资金拆借的利息支出。

  在开展业务的保理子公司层面,保理业务的营业收入为54,566.81万元,营业成本为31,375.08万元,毛利率为42.50%。保理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是利息支出,而利息支出的对象主要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在合并层面抵消后的营业成本仅为1,076万元,从而使得2019年年报中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毛利率较高。

  商业保理业务的收入方法以实际利率法确认,按照客户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会计师意见:

  1、针对应收保理款坏账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关于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评估管理层本期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计提会计政策是否合理;

  (2)取得管理层对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计算过程和相关依据,评估管理层计算应收保理款项减值准备时所采用的方法、假设的准确性;

  (3)了解管理层与信用控制、应收保理款回收和评估应收保理款项减值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4)根据抽样原则,随机抽取应收保理款业务合同,检查与应收保理款项余额相关的放款时间,放款金额等相关记录;对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账龄划分情况进行了核对,评价其应收保理款客户风险类型是否按照会计政策划分;检查计算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的关键数据,重新计算减值准备的准确性;

  (5)检查2019年12月31日后的保理客户的回款情况;

  (6)复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充分适当的披露。

  2、针对商业保理业务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瑞茂通保理业务收入确认原则和关键内部控制,对瑞茂通商业保理收入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进行了解和测试;

  (2)获取瑞茂通与全部保理客户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合同中约定的保理融资额度、放款时间、保理融资利率,本金利息的归还等关键条款进行检查;

  (3)检查了有关商业保理相关的会计处理政策,抽样检查重要业务,确定瑞茂通是否按照收入确认政策真实、准确、完整的确认、记录及列报保理业务的营业收入;

  (4)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保理款项余额及发生额。抽取重要客户按照实际利率法测算其保理业务的利息收入计提是否准确;

  (5)抽样测试2019年12月31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确定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

  (6)复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充分适当的披露。

  3、经过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保理客户存在“借新还旧”情况;瑞茂通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坏账准备已充分计提。

  通过对商业保理业务收入确认执行以上审计程序,瑞茂通商业保理确认收入是合理的,符合公司业务经济实质。基于我们为瑞茂通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公司相关会计处理与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相符,商业保理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1.78 亿元,但未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形成原因和内容。其中,4个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波动和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大,第一至第四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3882万元、8990万元、1.24亿元和-7450万元,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第二、第三季度主营业务亏损,第一、第四季度盈利。

  请公司补充披露:

  (1)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各季度损益金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19年各季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各季度波动较大,主要受期货损益、政府补助的影响:对于政府补助方面,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3,882.08万元,其中政府补助3,413.24万元,而二至四季度政府补助较少,呈现出前高后低的情况;期货方面,主要是二至四季度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较大,后三个季度期货的平仓收益与浮盈浮亏的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分别为8,106.86万元、13,350.59万元、-12,700.89万元,尤其是三、四季度波动最大。

  而期货损益的波动主要是由动力煤、以及原油期货的季度波动导致:对于动力煤期货,公司主要是采用趋势套保和基差交易相结合的期货操作方式,故动力煤的期货收益相对较平稳;而对于油品期货,公司主要是采用完全套保的操作,只是2019年未采用套期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在完全套保的情况下,期货的利润与现货的利润趋势相反,并且容易随着期货的价格波动而产生大幅波动。从2019年的布伦特原油价格走势来看,四季度油价基本呈单边上涨的走势,现货盈利较好的同时,期货就会出现亏损;再加上油品第四季度实现发运145.25万吨,占全年油品发运量的57.3%,发运量大幅增加,期货亏损相应地也大幅增加。

  ■

  因此,主要受期货损益波动及政府补助的影响,2019年各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出现了大幅的波动;根据以上分析可知,这些波动是合理的。

  (2)结合同行业和以前年度情况,说明公司扣非净利润盈亏季度变化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选取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因国内主要可比上市公司之间在客户群体以及经营品种构成上有所差异,同行业公司扣非净利润季度间波动情况可比性有限。

  2019年与2018年瑞茂通各季度扣非前、后归母净利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

  年度变化原因分析:

  从扣非后全年归母净利来看,2019年比2018年减少1.02亿元,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受保理业务规模缩减影响,使得供应链金融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0.54亿元;另一方面是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影响,2019年的煤炭价格呈现缓慢下降的走势,市场相较2017、2018年活跃度降低,市场波动幅度减小,煤炭与其他大宗商品品种一样,呈现出行业利润率逐步降低的趋势,在扣除期货套保收益后,供应链管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0.48亿元。

  季度波动原因分析:

  2018、2019年各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波动都比较大,主要是受到期货收益波动较大的影响,2019年一至四季度期货收益分别是0.11亿元、0.81亿元、1.34亿元、-1.27亿元,2018年则分别是-0.95亿元、0.31亿元、0.29亿元、1.41亿元。对供应链管理业务来说,为减少现货价格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公司采用完全套保、趋势套保和基差交易等期现货相结合的方式来对冲风险,期现货结合比较紧密,因此扣非前归母净利更能合理地反映公司业绩表现。

  从扣非前归母净利来看:2019年各季度的变化趋势与2018年同期相比基本趋同,呈现出前高后地的走势。其中2019年一季度净利较高的主要原因是进口煤价格不断上涨,销售价格同时不断攀升,但采购价格提前锁定,故煤炭板块盈利较好,相应地总体净利也同时增加,与2018年一季度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但从2019年二季度开始,市场开始出现下滑,动力煤价格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以5500大卡动力煤CCI指数价格为例,2019年各季度CCI指数的平均价格分别为:527.7元、522.5元、515元、493元,煤炭板块的利润空间收窄,进而导致净利相应地也呈下滑趋势,与2018年情况相同,2019年的扣非前归母净利与煤价的走势呈现一定的相关性。

  2019年CCI价格指数走势如下图:

  ■

  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为瑞茂通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程序分析,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各季度波动较大情况属实。

  5.关于核心竞争优势。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核心竞争优势,包括全球化的煤炭供应链网络、完善的采销体系,强大的资源掌控能力等八个方面。但公司未披露上述竞争优势的具体资源条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仅1727万元,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579万元,开发支出期末余额2745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63.72亿元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合计18.23亿元,主要包括运杂费14.51亿元,同比增长11%,代理佣金费1.36亿元,同比增长252%,港务费用8115万元,同比下降22%,装卸堆存费7265万元,同比下降32%。

  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保持核心竞争优势依赖的主要资源条件,包括核心资产,签订的铁路、港口、码头长期协议或租约等;

  回复:

  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除专业的业务团队、衍生品工具运用能力、完善独立的风控运营体系外,还包括对产业链上下游各节点的网络化、协同化布局,包括上游资源、中游物流港口站台、下游分销网络以及智能化全流程的信息化系统等。

  1、公司在国内外共有57个总部、中心、办事处,其中国内55个,国外2个。

  ■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中心、办事处,包括郑州、北京两个总部,基本涵盖了国内外重要的资源地和消费地,形成了完善的购销网络。

  2、国内外资源掌控能力方面:我公司与国内外较大的煤炭生产企业均有合作,国内客户包括中国神华、中国中煤、同煤、陕煤、晋煤、内蒙古伊泰等大型煤企,及山西、陕西、内蒙等地的众多地方性煤矿;国外客户包括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PT.INDOMINCO MANDIRI、PT BERAU COAL、SEMIRARA MINING & POWER CORPORATION、PT JHONLIN GROUP、PT SENTOSA LAJU ENERGY、PT ADARO INDONESIA、PT KALTIM PRIMA COAL、YANCOAL AUSTRALIA SALES PTY.LTD、SENAMAS ENERGY PTE LTD、PT .BORNEO INDOBARA、PY KIDECO JAYA AGUNG、PT.PADA.IDI、PT. INDEXIM COALINDO、INDIKA CAPITAL INVESTMENTS PTE.LTD.等大型国际贸易商和矿山。

  此外,公司于2019年分别与陕西煤业、山西晋煤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别成立了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双方股东在资源、渠道、网络布局等方面的优势,强强联合,协同作业,大大提升了公司在上下游资源的整合能力。

  3、物流节点方面:2019年我公司与国内32家港口、站台签订了合作协议,包括江苏徐州港务(集团)万寨港分公司、江苏徐州港务集团邳州港公司、柳林县孟门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兴县新鑫盛源有限公司、山西地方铁路集团宁静铁路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忻州煤炭运销神池塘涧有限公司集运站、内蒙古双欣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港埠分公司、江苏徐州港务集团邳州港公司、山东嘉祥易隆港务有限公司、济宁金港港务有限公司、济宁森达美太平港有限公司、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济宁顺达港务有限公司、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中煤同煤国投京唐港、江苏长宏国际港口有限公司、靖江太和港务有限公司、常州新长江港口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浙江浙能港口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港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

  此外,有20家左右有合作意向的物流港口企业在陆续对接相关业务。

  4、运输方面:公司与BG SHIPPING CO., LTD.、CENTURY SCOPE GROUP PTE. LTD.、CHAMAELEON SHIPPING CO., LIMITED、ETOP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FULLINKS MARINE COMPANY LIMITED 、HENGDA SHIPPING GROUP LIMITED 、JIANGSU STEAMSHIP PTE. LTD.、JUN HAN MARINE CO.,LTD.、LOTUS OCEAN TRANSPORTATION (HK) LTD.、NAVAL BULK PTY LTD.、ORIENTAL PAL SHIPPING PTE.LTD.、ORIENT ASIA MARITIME CO LTD.、RICHLAND BULK PTE. LTD.、SEA KOE INTERNATIONAL LIMITED、SHANGHAI TIME SHIPPING CO., LTD.、SINCERE NAVIGATION CORPORATION, TAIPEI、SWIFT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 、TRANS POWER CO., LTD.、UNIVERSE ETERNITY SHIPPING CO., LTD.、XIANGSHENG SHIPPING CO.,LTD.等国际上大型船运企业有长期合作关系。

  铁路方面,公司与兰州、郑州、西安、武汉、呼和浩特等铁路局有长期业务往来,子公司山西瑞茂通拥有铁路计划提报资格,可以独立提报铁路运输计划;公路方面,我公司与内蒙、陕西等地承运平台有长期合作关系。

  5、下游终端:电力企业方面,我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中国华润、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等六大电力企业,及浙能集团、珠江电力、安徽电力、粤电等各省的省级电力企业均有业务合作关系。冶金建材方面,我公司与沙钢、永刚、六安钢铁、海螺水泥等建材行业客户保持长期合作。

  以上的资源、与煤企的合资公司、中游的物流站台港口、下游的销售渠道,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购销网络,是我们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此之外,公司还有强大的内外部经营管理系统。2015年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用于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约2,21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搭建完成集易煤资讯、易煤交易和易煤金融与一体的垂直电商平台——易煤网。

  基于内部管理,公司从2018年着手上线“ERP业财一体化项目”。即以SAP系统为核心,通过与OA办公管理系统、九恒星资金管理系统、金税发票管理系统相衔接,从而实现业务全链条线上化管理的功能,包括:合作企业准入审核、业务可行性审核、合同签订追踪、货物的收发、资金的收付、发票管理等环节。2019年系统相关开发支出约1250万元,通过对内部管理系统的持续打造,全面提升了公司五个方面的管理能力:透明、管控、效率、协同、敏捷,进而实现风险控制、经营分析、快速决策、资源配置的目的。

  (2)近3年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收益情况,说明大额投资联营企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在政策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家多年来推行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宏观环境层面,全球经济下行,诸多因素叠加对中国煤炭市场的发展增添了不确定性。在此环境下,供应链行业盈利空间缩窄、运营效率低下的矛盾开始凸显,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中小贸易商资金不足、融资困难、渠道不完整,而与此相对,国企的经营抗风险优势愈加明显。

  公司深耕煤炭产业20年,积累了较强的资源采购、物流仓储、加工掺配、分销渠道、产融结合等多方面的优势,虽然已具备一定的抵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但受制于公司自身资源瓶颈限制,难以匹配行业足够大的经营规模。

  为了能够克服自身资源瓶颈限制,加速构建行业新生态,通过不断地磨合创新,公司积极寻找拥有产业链核心资源的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或拥有区域优势的地方政府,尝试混合所有制改革,利用民营企业灵活的管理机制,通过输出专业化团队和运营风控能力,实现股东双方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提升双方的核心竞争优势,依托各自优势资源共同拓展大宗商品供应链流通领域业务。

  公司与混改合资企业的合作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掌控,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强大的生产能力,通过与煤炭企业的混改经营能够全面提升公司对优质资源的掌控能力;2、品牌效应,煤炭行业的生产端和消费终端用户多为国企,客户在分销商和供应商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国企,而合资公司的成立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利用国企的品牌优势,通过合资公司去实现采购和销售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行业议价能力;3、融资能力,依托国企良好的信用背书,将大大提升合资公司的融资能力,为业务的高速发展提供充足的支撑。

  联营企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双方股东优势资源的深度整合尚需时日,因此短期内联营企业盈利能力还未充分释放。

  综上,公司积极推行混改合资战略、投资联营企业是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自身发展阶段和公司发展战略,为巩固核心竞争优势、保持业务良性发展做出的战略选择。

  

  公司2017年-2019年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单位:人民币元

  ■

  

  从近三年的长期股权明细表可以看出,公司2018年新投资5家联营企业合计7.59亿元,2018年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8,815万元;2019年新投资8家联营企业,追加投资及新设立联营企业合计投资44.69亿元,2019年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10,787.66万元。

  会计师意见:

  1、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我们实施审计程序如下:

  (1)对瑞茂通投资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其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2)检查瑞茂通本期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及相关的文件或决议及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财务资料等,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根据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时间,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取得被投资单位的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

  (3)检查瑞茂通长期投资的核算是否按规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对于采用权益法的,应取得被投资单位业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如果未经审计,则应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

  (4)分析瑞茂通管理层的意图和能力,检查有关原始凭证,验证长期股权投资分类的正确性,是否不包括应由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5)复核投资损益时,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瑞茂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瑞茂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重新计算的投资损益与瑞茂通计算的投资损益相核对,如有重大差异,查明原因,并做适当调整;检查除净损益以外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是否调整计入所有者权益;

  (6)复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充分适当的披露。

  2、我们认为:基于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大额投资联营企业是真实合理的。

  6.关于货币资金情况。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2.17亿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余额42.6亿元,为公司在金融机构开具票据、信用证和期货合约投资,存放于金融机构和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该部分资金使用受限;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9.63亿元,为境外子公司开展业务留存的资金,但公司未披露境外业务具体开展情况。

  请公司补充披露:

  (1)根据保证金用途列示其他货币资金的构成,并结合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规模,说明存在大额受限资金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回复:

  经自查,公司受限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信用证及期货保证金等,都是为满足自身业务需求所存放,大额受限资金的存在是合理的。

  1、受限资金构成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分别存入30%、45%、50%、100%不同档保证金比例,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银行承兑共计43.86亿元,分别为:(1)年报披露数据中应付票据含银行承兑38.23亿元;(2)短期借款中银行承兑汇票5.63亿元;公司在银行存入保证金为30.6亿元(含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综合计算公司银行承兑保证金占比69.77%。

  3、公司为开具信用证分别存入5%、10%、15%、20%、30%、100%不同档保证金比例,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信用证共计29.24亿元,分别为(1)年报披露数据中应付票据含国内证11.11亿元;(2)短期借款中信用证4.07亿元;(3)应付账款余额中含信用证17.62亿元。(4)期末信用证已开立,但是尚未到单承兑的信用证金额为2.98亿元。公司在银行存入信用证保证金为9.74亿元,综合计算公司信用证保证金占比为27.19%。

  (2)是否存在利用上述其他货币资金等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保证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倾斜;

  回复:

  2019年公司所有受限资金全部为开展公司自身业务所需存入银行或者期货公司的各种保证金,不存在利用其他货币资金等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保证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倾斜。

  (3)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的规定,分地区列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

  回复:

  公司主要经营的煤炭业务天然产销分离,运输距离长,供应链环节多,一笔煤炭购销业务从上游采购到运输、港口中转再到终端销售大多跨越多个地区,且煤炭按照煤源地和终端用户并非一一对应,而是多对多的交叉对应关系,因此无论是按照煤源地的标准划分还是按照终端用户所在地的标准划分,都无法客观反应业务实质;其次,公司供应商和客户种类众多,既有煤炭生产企业,也有电厂和贸易商,2019年公司实现的煤炭供应链业务中有近1/3的业务下游是贸易商,是无法具体追踪终端客户的,贸易商的注册地和实际业务发生地也不存在对应关系(即注册地在A地的贸易商并不限定只能做A地区的煤炭业务),所以按照客户注册地原则划分业务区域没有实际的分析意义。因此综上所述,公司无法严格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对供应链管理业务分区域列示分析。

  为细化分析列式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公司简化按照国际业务、国内业务的标准分别列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

  ■

  备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煤炭及非煤大宗业务收入及毛利变化情况:

  1、营业收入

  (1)2019年公司煤炭板块总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4.29%,结算量6720万吨,较2018年增长720万吨。由于单价的降低,导致营收增长的幅度没有数量增长的幅度大。2019年,煤炭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基本结束,优质产能持续释放,供应量充足,使得国内煤炭价格回落明显,我公司平均单吨结算价格下降85.7元;

  (2)2019年油品业务量大幅增加使得收入较18年增加21.59亿元(增长率31.19%),尤其是第四季度,发运量实现了爆发式增长。

  (3)除煤炭、油品以外的铁矿、棉花等品种,2018年的营业收入为11.4亿元,占比较小,这些品种在2019年没有操作。

  2、毛利率

  2019年,内贸煤炭及油品业务的毛利率均有所降低,进口煤炭的毛利率有所提高。2019年的煤炭市场,相较2017、2018年,活跃度降低,全年呈现价格缓慢下降的走势,市场波动降低,波段操作套利的机会较少,拉低了利润水平。进口煤由于受到通关的限制,造成了内外价差的扩大,毛利水平有所提高。油品业务在2019年增加了较多的转口业务,周转快,但是利润率相对较低,拉低了整体油品业务的利润率。

  境外子公司业务情况说明:

  1、境外子公司2019年末存放在境外款项总计9.63亿元,其中1.89亿元为公司开展动力煤、原油、外汇期货及纸货合约业务而存入的期纸货保证金余额;5.52亿元为公司在境外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时需要开具信用证存入的信用证保证金余额;

  2019年存放在境外子公司款项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0年公司开始布局海外市场,进军进口煤炭业务,至今已在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地建立采购网络,境外公司在境外采购优质煤后销往国内企业的海外分公司或国内需求方;故公司会在境外保持足够的营运资金以保证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2019年境外子公司采购明细列示如下:

  ■

  

  7. 关于净利润构成情况。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净利润4.13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9077万元,同时,公司披露的重要子公司净利润合计28.74亿元,其中深圳前海瑞茂通实现净利润10.57亿元,江苏晋和电力实现净利润9.63亿元,西宁德祥商贸实现净利润5.01亿元,主要原因是3家公司的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导致单家报表净利润增幅较大。

  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主要子公司净利润与合并报表净利润差异悬殊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还原分红前后重要子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9年公司7家全资子公司向其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股权关系及分红情况如下:

  ■

  1、洪泽县瑞茂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积累33,803,142.37元,2019年12月向其股东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分红13,433,805.12元;2019年12月向其股东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分红 6,716,862.41元;2019年12月向其股东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分红13,433,805.12元;

  2、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以前年度经营积累16,372,051.41元,2019年6月向其母公司河南腾瑞能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分红16,372,051.41元;

  3、新疆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以前年度经营积累518,044,399.98元,2019年11月向其母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红500,000,000.00元;

  4、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9年5月以前年度经营积累529,313,284.10元,2019年6月收到其子公司新疆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分红500,00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经营积累共1,029,313,284.10元;2019年6月和2019年11月分别向其母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各分红500,000,000.00元;

  5、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以前年度经营积累227,300,075.59元,2019年6月收到其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红500,00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经营积累共727,300,075.59元;2019年6月向其母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分红500,000,000.00元;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0月以前年度经营积累241,268,834.58元,2019年11月收到其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红500,000,000.00元,经营积累共741,268,834.58元,2019年11月向其母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分红500,000,000.00元;

  6、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以前年度经营积累481,804,690.03元,2019年6月向其母公司瑞茂通分红100,000,000.00元;

  7、广州瑞茂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0月以前年度经营积累24,929,613.3元,2019年11月向其母公司瑞茂通分红23,000,000元。

  子公司净利润与合并报表净利润差异原因:

  2019年合并范围内51家子公司未抵消内部分红、存货内部未实现收益以及内部股权转让损失等前子公司净利润汇总为30.63亿元,抵消内部子公司分红26.73亿元、内部未实现收益1,196万元、内部子公司股权转让损失4,557万元后合并报表净利润约为4.23亿元;另合并层面还将调整所得税费用、联营企业逆流交易未实现的收益等,各项调整后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4.13亿元。

  

  (2)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的规定,披露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并说明其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

  回复:

  单位:人民币元

  ■

  1、新疆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1)资产总额变化:2019年总资产较2018年减少约20亿(降幅37.65%),主要系2018年起受国家整体金融政策收紧的影响,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公司认真分析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后,合理利用保理业务“资金蓄水池”的作用,优先发展资金回报率更高的煤炭业务,在合理范围内有序收缩供应链金融业务,做好债务偿付以及补充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资金需求,降低现金流风险。公司在2018年6月开始进行保理结构调整,2019年进一步减少保理规模使应收保理款减少约20亿;

  (2)净资产变化:2019年净资产较2018年减少3.96亿(降幅48.05%),主要系2019年11月向其母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红5亿元;

  (3)净利润变化: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减少1.18亿(降幅43.88%),主要系2019年营业成本较2018年增加1.5亿;

  2、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1)资产总额变化:2019年较2018年资产总额减少9.83亿(降幅61.36%),主要系2018年起受国家整体金融政策收紧的影响,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公司认真分析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后,合理利用保理业务“资金蓄水池”的作用,优先发展资金回报率更高的煤炭业务,在合理范围内有序收缩供应链金融业务,做好债务偿付以及补充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资金需求,降低现金流风险。公司在2018年6月开始进行保理结构调整,2019年进一步减少保理规模使应收保理款减少11.38亿;

  (2)净资产变化:2019年较2018年净资产增加0.48亿(涨幅8.70%),主要系2019年经营积累0.48亿;

  (3)营业收入变化:2019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减少2.33亿(降幅71.40%),主要系保理规模的降低,导致营业收入减少;

  (4)净利润变化:2019年较2018年净利润减少0.05亿(降幅10.13%),净利润未与收入规模同比降低的原因系2019年较2018年增加收到相关的政府补助0.3亿;

  3、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1)2019年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合并报表并表子公司相比2018年减少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至浙江自贸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并表,并入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二级层面;这是引起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合并报表层面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

  (2)净利润变化: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加0.58亿(涨幅1.78倍),系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单体公司2019年净利较2018年增加0.83亿,其中财务费用2019年较2018年减少0.38亿,衍生品收益及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较2018年增加0.6亿;

  4、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1)资产总额变化:2019年总资产较2018年减少约20亿(降幅23%),主要为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并表子公司中的新疆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净资产变动引起;新疆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净资产较2019年减少29.85亿(如上述说明);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净资产变动主要为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中银承、信用证保证金余额较2018年增加4.3亿,2019年12月31日时点上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资金归集与其他层级内部公司资金拆借余额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5.71亿所致;

  (2)净资产变化:2019年净资产较2018年减少7.44亿(降幅32.07%),主要为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和2019年11月分别向其母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各分红5亿人民币;以及并表内子公司2019年较2018年增加了部分经营积累;

  (3)营业收入变化: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减少约16.7亿(降幅35.96%),主要系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并表子公司中的新疆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保理规模降低引起营收减少、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煤炭业务量减少引起营收减少;

  (4)净利润变化: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减少1.28亿(降幅37.66%),主要系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并表子公司中的新疆瑞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保理规模降低引起净利减少所致。

  5、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1)2019年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China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业务量大增,同时2019年新成立江苏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智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

  (2)资产总额变化:2019年较2018年资产总额增加23.49亿(涨幅47.74%),主要系①其他应收款增加14.96亿,因资金归集与其他层级内部公司资金拆借增加16.5亿;②因对合资公司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5.59亿;

  (3)净资产变化:2019年较2018年净资产增加4.71亿(涨幅34.05%),主要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亿;

  (4)营业收入变化:2019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增加20.85亿(涨幅21.35%),主要系2019年China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江苏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智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公司业务量增加;

  (5)净利润变化:2019年较2018年净利润减少0.07亿(降幅13.64%),主要系China Commodities Solution (HK) Limited衍生品亏损0.17亿。

  6、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1)净资产变化:2019年较2018年净资产减少6.91亿(降幅21.27%),主要系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向其母公司分红10亿元导致净资产减少10亿,其他变化为经营积累原因影响;

  (2)净利润变化:2019年较2018年净利润减少0.43亿(降幅14.02%),主要系受煤炭毛利影响导致净利润减少1.84亿,内部拆借资金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减少1.11亿;

  7、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

  (1)资产总额变化:2019年总资产较2018年增加约53.78亿(涨幅32.14%);主要系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并表孙子公司在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中银承、信用证保证金余额较2018年增加约10亿;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并表孙子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时点上因资金归集与其他层级内部公司的资金拆借余额较2018年增加约30亿;对联营企业增资或投资引起长期股权投资增加16.15亿;

  (2)净资产变化:2019年净资产较2018年增加6.32亿(增幅14.39%),主要系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并表各家子公司2019年经营净利润2.76亿;2019年浙江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至浙江自贸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并表,并入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二级层面,在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少数股权权益影响净资产3.24亿;

  (3)净利润变化:2019年较2018年净利润减少0.68亿(降幅19.69%),主要系受煤炭毛利影响导致净利润减少1.81亿,内部拆借资金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减少1.04亿;

  (4)营业收入变化:2019年较2018年营业收入增加96.15亿(增幅40.63%),主要系子公司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化,2019年并入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增加营业收入20亿,另因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74.91亿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