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07月08日起,本公司增加厦门国际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厦门国际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厦门国际银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厦门国际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0年07月08日起,投资者通过厦门国际银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如享受申购费率优惠时,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厦门国际银行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厦门国际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1-623-623
网站:www.xib.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07月08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宝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华宝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华宝证券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华宝证券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请以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0年07月08日,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华宝证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华宝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400-820-9898
网站:www.cnhbstock.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07月08日起,本公司增加恒泰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恒泰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恒泰证券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恒泰证券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0年07月08日,投资者通过恒泰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恒泰证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恒泰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6088
网站:www.cnht.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信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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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8日起,暂停天弘信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50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7月8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华南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中信证券华南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证券华南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中信证券华南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0年7月8日,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华南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中信证券华南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中信证券华南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96
网站:www.gz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