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2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中第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调整为“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本提示性公告已相应作出调整。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7),定于2020年7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7月9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全资子公司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6、《关于修改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
7、《关于修订〈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其中,议案1-4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7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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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7月8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0年7月8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张耀南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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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请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公司)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公司)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0年7月9日举行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0年7月8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