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程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内容一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锁价方式向腾讯产业基金、芯动能基金、天安财险、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资产、林芝锦华、华泰瑞联、安鹏资本、龙华启富和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天安财险、中信建投证券、安鹏资本和龙华启富(现更名为“山证投资”)等4名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同意将其所认购股份的表决权授予程鹏先生,由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程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7%股份,同时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合计达到7.11%,超过了5%,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3月2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17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14日期间,程鹏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37.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拥有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截至本公告日,程鹏的一致行动人天安财险、中信建投证券、安鹏资本、龙华启富(现更名为“山证投资”)于2020年4月21日-2020年7月3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6.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4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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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程鹏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