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3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B座223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曾建祥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由于疫情防控原因,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王欣女士和独立董事万碧玉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方圆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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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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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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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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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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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4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84%,本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锫、荣雪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4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3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2232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新当选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11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袁义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袁义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曾建祥先生为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袁义祥先生提名,本届董事会聘任曹星女士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袁义祥先生提议,本届董事会聘任方圆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聘任付之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5人)
主任:袁义祥
委员:曾建祥、陈晓峰、郭介胜、王晓宁
二、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陈晋蓉
委员:郭介胜、王晓宁
三、提名与薪酬委员会(3人)
主任:郭介胜
委员:陈晋蓉、陆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曹星女士,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在东北农学院任职。1994年加盟亿阳集团,历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行业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07年被评为哈尔滨市新一代创业人,多次荣获公司先进工作者称号,所带领的团队多次荣获公司先进集体称号。率团队多次在多个市场上取得重要突破,为公司后续的持续盈利奠定重要基础,在大客户营销、营销管理、新市场拓展和市场规划、新业务管理及规划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付之华女士:1971年出生,汉族,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ITC行业商务部总经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副总经理。熟悉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具有丰富的商务及法律事务等实践经验,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4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两名监事:杜红军先生、李宁女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监事:孙宏伟女士,以上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共同推举杜红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与会监事经过举手表决,全票同意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杜红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4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4600万元;借款利息等
●拍卖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2512房、2515—2520房等七套房产。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对该涉诉事项100%计提预计负债,房产拍卖结果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但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19]粤0303执10822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情况概述:
公司与崔宏晔、邓伟及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罗湖法院”)(2017)粤0303民初20577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上诉,并已收到深圳中院(2019)粤03民终752号民事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并已收到执行裁定书。深圳罗湖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2019)粤0303执10822号之七和拍卖通知书(2019)粤0303执10822号,将对公司名下房产进行拍卖。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5日、6月1日、10月9日、2020年3月10日、3月21日和6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临2019-055、临2019-088、临2020-038、临2020-049和临2020-122)。
二、涉诉事项相关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19]粤0303执10822号),法院依法委托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2512房、2515—2520房等七套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1069万元。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将以评估价的80%对上述七套房产进行拍卖。
拍卖标的: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2512房、2515—2520房等七套房产。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拍卖时间:2020年8月10日10时
联系人:刘助理,联系电话:0755-25407505
三、特别说明
1、公司已对该涉诉事项100%计提预计负债,执行结果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但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进行追偿。
2、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涉诉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