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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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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38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认真作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说明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金额,并说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2)请年审签字会计师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理由,以及基于上述审计受限的情况下发表保留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回复: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2019年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金额

  ①:投资入伙维信基金的交易性质及列报。该保留事项影响范围有限,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整体不具有广泛性影响。

  ②:预付账款的款项性质及可收回金额。该保留事项仅影响2019年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

  ③: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该保留事项仅影响2019年财务报表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会计科目,公司认为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会导致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尽快协调各方依法办理维信基金工商变更手续,根据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签订的协议,在维信基金工商变更完成前,由中航信托替公司代持;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以退款或交货的方式尽快解决预付账款事宜;积极与下游客户协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降低应收账款余额,保证公司利益。

  2)公司将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内控执行及监督检查力度,降低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的学习,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4)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内容,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1)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代持协议》,并尽快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截至目前,公司向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东雍”)支付的6300万元预付款已全部收回;向裕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集团”)支付的6150万元预付款已收回了6100万元;向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广和”)支付的19162万元预付款已收回了5000万元、交货1285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三家公司预付款余额为3.1亿元。截止目前通过回款回货已收回3.03亿元,后续公司将根据订单需要督促张家港广和按时交货。

  3)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较强的偿付能力,不存在无法收回款项,因疫情影响回款期限适当延长。

  (2)会计师回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保留事项①:如意集团董事会于2019年7月5日通过了《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拟出资1,098,550,000.00元认购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维信基金)865,000,000.00元的优先级合伙权益,如意集团于2019年10月、11月累计向关联方山东如意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转款金额1,098,550,000.00元,账面记载为对维信基金的投资款。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投资入伙维信基金是否为关联方交易及投资是否已完成,该保留事项仅影响交易性质的判断及投资项目列报,我们无法判断将已支付的投资款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恰当,因该保留事项影响范围有限,我们认为对如意集团2019年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认为如果如意集团投资入伙维信基金的交易成立且完成,并且享有相关资产的控制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应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如意集团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相关资产的控制权,享有对合伙企业约定的权益,可以消除影响。

  保留事项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如意集团对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85,670,402.52元,对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63,000,000.00元,对裕龙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为61,463,254.95元,金额合计310,133,657.47元。我们未能就三家供应商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质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公司能收到货物或收回款项的金额,我们已获取回函相符的询证函并进行了现场访谈,我们认为该保留事项仅影响2019年财务报表的预付账款的列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

  保留事项③:如意集团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40,196,865.71元,计提了26,483,827.50元的坏账准备。该保留事项仅影响2019年财务报表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会计科目,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们估计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会导致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我们认为保留事项主要体现为对交易性质认定、款项可收回性影响的减值准备及损失,保留事项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我们认为保留事项不会导致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问题2、根据《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第一项内容,2019年10月和11月,你公司累计向关联方山东如意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时尚”)支付10.99亿元款项,性质为认购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信基金”)的投资款。会计师未能就你公司投资维信基金的交易性质、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请说明以下事项:

  (1)请你公司说明与如意时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前期《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等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虚假及需要更正的情形。

  (2)你公司公告称向如意时尚支付10.99亿元股权转让款项是由于如意时尚前期已为上市公司代为支付相关款项。请你公司说明未直接向维信基金合伙人支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至今尚未完成维信基金入伙过户手续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对比如意时尚前期代你公司支付的款项金额、支付时间及你公司向如意时尚支付款项的金额、支付时间说明你公司向如意时尚支付的款项金额是否高于如意时尚代你公司支付款项的金额、支付时点是否合理。请公司提供上述事项的具体支持性文件。

  (3)请你公司说明向如意时尚支付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回复:

  (1)与如意时尚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如意科技,如意科技控股股东为北京如意时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投资”),如意时尚为如意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且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邱亚夫先生同时担任如意时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公司本次入伙维信基金取得的优先级份额,实为中航信托退出的份额,且公司与中航信托签订了《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如意时尚非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因此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关于投资入伙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等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及需要更正的情形。

  (2)未直接向维信基金合伙人支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

  中航信托为维信基金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持有维信基金110,000万优先级份额,占维信基金出资额的40.73%。2017年底,中航信托因自身发展需要拟全部转让持有的维信基金优先级合伙份额。由于维信基金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合伙人足额认缴的出资款已用于股权投资项目,维信基金无法确定能否及时引进新合伙人或处置底层资产以获取退伙资金。为保证维信基金及底层资产顺利运营,2017-2018年如意科技陆续向中航信托预付该出资份额价款,该优先级份额仍由中航信托继续持有至引进新合伙人。

  如意科技曾公开承诺未来如获得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将立即通知公司,优先提供给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公司的条件。基于上述承诺,如意科技在中航信托退出维信基金优先级份额时,将维信基金相关信息告知公司。公司看好维信基金的发展前景曾考虑直接受让该份额,但公司无法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内部审批程序;且公司2014年6月底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尚在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维信基金间接参股的底层资产为SMCP集团,实为如意科技控制的企业,为避免构成重组上市行为,公司无法在2017年直接受让中航信托持有的维信基金优先级份额。因此,如意科技预付款锁定转让标的。

  2019年6月底,公司筹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利邦控股、雅格狮丹集团品牌资产打造轻奢品牌运营集团,鉴于维信基金底层资产法国轻奢品牌上市公司SMCP集团国际影响力、盈利能力、成长性等优势特点,且公司控制权变更已满60个月,公司立即履行了入伙维信基金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与中航信托签订的《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中航信托将持有维信基金32%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86,500万元)转让给公司。由于如意科技已向中航信托支付完毕标的有限合伙份额价款,中航信托在向公司转让时明确在合同中约定,不再收取份额转让款,只象征性收取人民币1元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以二者孰低为准),2019年10月公司陆续将收购款直接支付给了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时尚。

  未完成维信基金入伙过户手续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完成入伙维信基金内部审批程序后,多次协调各方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但由于其他合伙人以与本次交易无关的无理要求为由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

  根据《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约定,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即视为标的有限合伙份额已成功转让给公司,中航信托将配合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若届时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有限合伙份额由中航信托替公司代持,具体代持事项以各方届时另行商签的代持协议约定为准。因此,在完成工商变更前,暂由中航信托替公司代持,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意科技向中航信托付款情况及公司向如意时尚付款情况

  ①如意科技向中航信托付款情况(11亿元优先级出资份额)

  ■

  ②公司向如意时尚付款情况(8.65亿元优先级出资份额)

  ■

  由以上付款情况可以看出,如意科技使用自有资金于2018年6月份向中航信托支付完毕,公司于2019年10月起陆续支付,且按照同等比例份额比较,公司向如意时尚支付对价低于如意科技预付给中航信托公司的对价。

  (3)公司向如意时尚支付款项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问题3、根据“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第二项内容,截至2019年年末,你公司对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裕龙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合计金额为3.1亿元。会计师无法确定你公司能否收到货物或收回款项。截至目前,上述供应商合计向你公司返还款项1.74亿元,仅交货1,860万元。请说明以下事项:

  (1)上述三家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并结合向上述三家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及服务向上述三家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的具体时点、金额等说明向其采购的必要性,相关支付进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提前预付大额款项但未收取货物的合理性,相关采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财务资助和资金占用的情形。

  (2)后续能否收回剩余预付款项及货物,公司是否已制定并执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3)请会计师说明针对预付账款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交易背景的原因及影响的具体理由与依据。

  回复:

  (1)经查,公司与上述三家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为锁定原料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在2019年上半年对长期合作供应商采取预付账款方式采购原料。裕龙集团与公司和如意科技有着二十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裕龙东雍为裕龙集团全资子公司,裕龙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张家港广和也有着极为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大量采购羊毛一是用于自身生产加工精纺呢绒的需求,二是为公司做羊毛贸易业务做原料储备。公司相关支付符合行业惯例和相关协议约定。付款情况如下:

  ■

  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在支付合同价款后乙方交货前,如原料价格已下降或市场预期将下降,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还货款。2019年上半年公司预付原料款后,供应商根据羊毛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退还了部分采购订单的预付款。对于不存在价格差异的采购订单,公司考虑多年来良好的合作关系,给予了一定宽限期。2019年下半年,受宏观形势影响,公司为防范风险,要求供应商退款或根据公司订单情况交付原料。公司与三家供应商的采购业务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财务资助和资金占用的情形。

  (2)预付账款解决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订单有所影响,为避免存货占压,公司要求三家公司根据需求情况尽快交货或退回预付货款。截至年报披露日,上述三家供应商回款和回货情况:裕龙东雍已全部回款6300万元;裕龙集团回款6100万元;张家港广和回款5000万元、交货1860万元。自年报披露日至2020年6月末,张家港广和交货1099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三家公司预付款余额为3.1亿元。截止目前通过回款回货方式已收回3.03亿元。公司与张家港广和达成一致,要求其根据公司所需尽快交货。

  (3)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如意集团的采购及生产业务;

  ②分析如意集团近3年预付账款余额的变动情况,判断其合理性,并与如意集团管理层沟通了三家供应商期末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资;

  ③检查如意集团与预付账款相关的购货合同、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等,分析与付款相关的内部资料是否齐全;

  ④函证;

  ⑤查询三家供应商的工商登记;

  ⑥到三家供应商生产或办公地点现场访谈及参观;

  ⑦检查期后回款银行回单、查看网银回款流水、检查期后收到的发票情况。

  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

  ①与如意集团向三家供应商预付货款相关的购货合同、付款审批单、银行回单;

  ②如意集团对三家供应商期末预付账款的合理性解释;

  ③回函相符的询证函;

  ④通过查询工商登记,我们未发现三家供应商与如意集团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

  ⑤到三家供应商现场访谈,对方单位相关人员均表示与如意集团存在正常的贸易关系,与如意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⑥取得期后回款的银行回单及现场登录网银账户查看回款流水;

  ⑦取得期后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无法判断上述交易背景的原因及影响的具体理由与依据:

  ①如意集团对三家供应商预付账款的形成时间均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预付货款时间过长;

  ②2019年如意集团向三家供应商预付款项的金额,超过面料正常生产耗用的毛条类原料金额。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无法判断如意集团对三家供应商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问题4、根据“形成保留意见基础”的第三项内容,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4亿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2,648.38万元。会计师无法判断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你公司逐项说明上述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及商业实质、账龄情况、坏账计提依据、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回复:

  (1)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

  ①2016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向如意科技购买了服装资产,该资产在注入公司之前为如意科技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实体,对外参与职业装竞标均以如意科技为主体。由于公司注册资本较小不具备招投标资质且既往客户中标服务周期长,该资产注入公司后,公司无法变更交易主体,仍需由如意科技履行相关合同,公司因此与如意科技产生关联交易。

  ②如意科技运营32个国际知名纺织服装品牌,在全球8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6000多家品牌销售网络。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纺呢绒面料和服装的生产、制造,公司为扩大营销规模,借助如意科技及其关联企业强大的终端销售网络来销售产品,从而公司与如意科技产生服装销售关联交易。

  因此,公司与关联方形成的应收账款均是基于真实的经营业务产生,具备商业实质。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元

  ■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组合2-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根据上述计提比例,公司2019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根据上述计提比例,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元

  ■

  

  由以上2018年、2019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明细可以看出,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均按照同一的会计估计。因此,公司不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坏账的情况。

  (4)公司回款情况:

  单位:元

  ■

  (5)如意科技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如意科技的资产总额为6,840,222.99万元,净资产为3,124,008.5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501,602.62万元,净利润为193,265.18万元,如意科技有较强的偿付能力,不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形,公司按照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账龄组合法对该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因此,该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不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问题5、根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显示,你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你公司结合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进一步核查并说明相关资金往来的性质及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回复:

  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后附表中涉及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均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问题6、请你公司说明为保证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所提供的具体保障措施,相关措施是否足够保障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是否已充分履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回复:

  (1)公司为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主要提供了如下的保障措施:

  ①公司及各子公司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②盘点过程中,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监盘工作。

  ③函证程序,公司保持独立性,为审计人员提供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资料,由审计人员亲自询函。

  ④访谈客户,依审计要求,安排客户和审计人员独立访谈沟通。

  ⑤安排审计人员与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访谈,让审计人员了解公司业务流程和公司内控制度。

  (2)已履行的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治理层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问题7、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经核查,公司无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如意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1、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如意科技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如意科技保持独立。如意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冻结,系其合同纠纷,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如意科技正与对方友好协商达成初步和解意向,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任何影响。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3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毛纺集团”)持有的部分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并被动卖出,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经核查,毛纺集团所持公司180,00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后卖出,为毛纺集团与舜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判决后强制执行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毛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8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0%;其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97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4.70%,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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