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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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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06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6月30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芜湖市三山区投资建设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制造项目(项目一期);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项目(项目二期);绿色民用建材、功能性填料制造项目(项目三期),该项目总建设周期预计48个月。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周期: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位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占地约390亩(一次性整体规划,按项目建设需要分期供地, 分期建设),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项目按照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推进。计划分三期建设,总建设周期预计48个月。

  项目一期: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制造,项目投资约4亿元,用地约120亩,建设周期约18个月(自取得该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于2022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项目二期: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项目投资4亿元,用地约160亩,建设周期约18个月(自取得该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项目三期:绿色民用建材、功能性填料制造,项目投资2亿元,用地约110亩,建设周期约18个月(自取得该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于2024年4月底前建成投产。

  3、项目销售收入和税收目标

  项目建成投产后自第一张增值税专用销售发票开具后的连续5年内,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亿元、4亿元、7亿元、10亿元、15亿元;入库税收预计可实现1000万元、2000万元、3500万元、5000万元、7500万元。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解决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乙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合法的经营权益。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土地交付及建设工程审批等相关手续延迟的,经双方另行协商后,乙方建设期限相应顺延;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审批,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协助乙方项目在三山经济开发区内办理项目用地约390亩(具体以实测为准)。项目用地一次性整体规划,按项目建设需要分期供地,分期建设。甲方按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格出让。甲方为乙方积极办理土地出让、挂牌及用地手续。在乙方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摘牌后一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甲方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具体行为及全过程进行监督。乙方项目生产经营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或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甲方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要求其停产、停业整改,且乙方自行承担此期间产生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在三山区区域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乙方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协议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对项目公司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和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在三山区区域内运营不低于10年。且乙方项目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纳税地均必须在三山区区域内。

  (3)乙方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手续合法、排放达标。乙方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劳动用工等一切违法、违规责任。

  (4)乙方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按照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乙方项目在规划与建设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建设规划的节点推进项目建设,并达到本协议所约定的项目销售收入和税收目标规模、建成运营时间等各项指标。

  (6)乙方承诺就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

  (7)乙方承诺本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承担办理项目所有的一切审批手续和运营维护资质。

  (三)违约责任

  1、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遇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相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因一方原因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开工或投产的,乙方不承担责任;非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甲方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不承担乙方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建设,视为甲方违约,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进行项目建设和纳税、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前五年销售收入和税收目标,视为乙方违约,应对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违约或出现下列情形,经甲方书面催告30个工作日后,乙方仍未按本协议履行的,甲方有权取消或部分取消给予项目的优惠政策;若乙方严重违约,对乙方已获得的各项补助补贴、奖励款等优惠,甲方有权要求全额返还或按比例返还,同时还可以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项目三期全部建成投产后在三山区区域内运营少于10年时间的或怠于生产经营的;

  (2)乙方项目在环保、能耗、安全、产业规划等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3)乙方项目经营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偏离约定实质内容。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不可抗力除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围绕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定位,同时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及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此次公司在芜湖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以期依托现有市场空间及交通区位等优势,不断完善绿色建材产品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华东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市场份额。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须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达产时间、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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