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5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7月1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由李红霞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银行借款增加担保物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取得30,000万元人民币疫情贷款,根据银行管理要求,为该疫情贷款增加抵押物担保。
公司拟将名下位于宁乡市城郊街道茶亭寺村一栋工业用房作为疫情贷款增加的抵押物,该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22820号,面积176,091.42平方米,评估价值42,015.4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上述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银行借款增加担保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5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银行借款增加担保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加加食品”)于2020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银行借款增加担保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借款概述
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签订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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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抵押物的主要内容
现根据银行进一步要求,公司对上述银行借款增加下列担保物:
公司拟将名下位于宁乡市城郊街道茶亭寺村一栋工业用房作为疫情贷款增加的抵押物担保,该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22820号,面积176,091.42平方米,评估价值42,015.4万元。
三、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为银行贷款增加抵押物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