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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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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快培育小微企业首贷户

  浙江银保监局日前联合多部门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培育工作方案》,要求各银行机构建立差异化的授信管理体系,为首贷户建立专门审批通道。与此同时,鼓励银行机构加大首贷款户正向考核激励,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并通过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细化完善首贷户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首贷不良率容忍度,充分调动基层行首贷户拓展积极性。

  《方案》针对首贷户风险相对较大、抵质押物相对缺乏的情况,通过财政激励和风险补偿、担保和保证保险增信等,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和首贷户金融服务可得性。推动有条件地区对小微企业贷款拓展建立分层递进式正向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指导辖内银行机构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借助大数据分析,为小微企业首次申请贷款提供便利等。

  2020年1-5月,浙江辖内(不含宁波)银行业新增首次贷款企业约4万户,同比增加39.5%。下一步,浙江银保监局将加强辖内银行业首贷户工作持续跟踪监测分析和监管引导:一是探索设立科学的首贷户监测分析体系,将首次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个体工商户纳入监测范围,全面反映首贷户工作情况。二是开展监测通报,各级监管部门将及时分析各条线、各地区首贷户拓展情况,对工作进度落后的机构,加大督导指导力度。三是加大首贷户工作成效的评价和运用。将银行机构首贷户情况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以及各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四是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同时,加强首贷户拓展弄虚作假行为的甄别和处置,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切实提升首贷户金融服务质效。(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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