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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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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21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2,066,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268,645元,转增40,826,6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2,893,100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17元。对个人持有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元。

  (5)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42,893,100股摊薄计算的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6626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587185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47.72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33.99元/股

  ●“华体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8日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华体转债”,转债代码:113574)。“华体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36)。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70,000股,扣除2020年3月5日回购注销的3,5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102,06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68,645元(含税)。公司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070,000股,扣除2020年3月5日回购注销的3,5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102,066,5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2,893,1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华体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华体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P0为47.72元/股,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13元,每股转增股本n为0.4股,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P1为33.99元/股。

  “华体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转股停牌。调整后的“华体转债”转股价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权除息日即2020年7月8日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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