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电子因认购基金份额、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累计减少78,393,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现将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国电子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认购基金份额情况
中国电子于2019年9月25日完成汇添富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认购对价为中国电子持有的14,712,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19-032)。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完成后,中国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640,127,8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1%。
2、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
中国电子于2019年12月发行了“中国电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12.00亿元,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中国电子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19中电E2”,债券代码“117155”。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9日正式进入换股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6月2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20-033)。
2020年6月29日,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换股56,793,8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34)。
2020年6月30日,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新增换股6,887,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进入换股期后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63,681,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
中国电子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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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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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指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汇添富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 中国电子权益受限情况
中国电子因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于2019年12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8,62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0%)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及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58)。
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电子可交换公司债券因持有人换股解除质押63,681,0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3%),扣除上述解除质押股数后中国电子质押余额为134,939,0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7%)。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 中国电子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中国电子的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科技
股票代码:000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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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9年5月26日至长期
通讯方式:010--830268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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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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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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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优化资产结构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中国电子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将有可能继续被动减少其持有的深科技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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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 认购基金份额情况
中国电子于2019年9月25日完成汇添富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认购对价为中国电子持有的14,712,000股深科技A股股份(约占深科技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深科技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19-032)。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完成后,中国电子持有深科技股份640,127,851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43.51%。
(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
中国电子于2019年12月发行了“中国电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12.00亿元,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中国电子持有的深科技A股股票,债券简称“19中电E2”,债券代码“117155”。根据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为自换股起始日(2020年6月29日)至本次债券摘牌日的前一交易日(2022年12月23日)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选择是否交换为深科技A股股票。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已累计完成换股63,681,085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4.33%。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电子持有深科技股份576,446,766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39.18%;中国电子持有的深科技股份因认购基金份额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减少78,393,085 股 ,占深科技总股本的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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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电子仍为深科技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受限情况
中国电子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深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98,620,100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13.50%)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深科技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电子可交换公司债券因持有人换股解除质押63,681,085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4.33%)。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电子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深科技股数余额为134,939,015股(占深科技总股本的9.17%)除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或卖出深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年7月 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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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年7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