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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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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重大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湾区ETF”)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证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证券E”,基金代码:515560)主要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通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其中,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成份股中信证券(600030)是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有关制度和控制措施已准备,现将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湾区ETF”)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相关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

  1、根据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鉴于2020年7月1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期间本基金将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自2020年7月2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4、投资者可访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人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3)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和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分别为0、0、0和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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