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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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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2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全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美秋女士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公司发现上述轮候冻结事项后,立即与陈美秋女士进行联系,获悉陈美秋女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0]浙0291执339号),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裁定轮候冻结。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美秋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32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当 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302,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9%,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当前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6,3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当前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6,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60%,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二、 本次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陈美秋女士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若陈美秋女士被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291执339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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