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于2019年12月完成“中国电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工作,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的通知,中国电子本次可交换债券将于2020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国电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19中电E2”,债券代码为“117155”,发行规模为12.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1.0%。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本次可交换债券将于2020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间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止(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的前一交易日)。
二、 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640,127,8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1%。进入换股期后,中国电子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可能会因为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不会影响中国电子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中国电子因换股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中国电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宜,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