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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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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19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李晓奇女士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李晓奇女士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新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06,86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

  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李晓奇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6,773股,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657,206,069股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743,934,058股计算。

  二、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李晓奇。

  2、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4,878,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3、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4、股票来源:李晓奇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继承所得,股票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晓奇女士于2014年7月2日作出承诺:任意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及其他股东依法做出赔偿。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前次减持计划及新减持计划均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李晓奇女士前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及新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减持承诺。

  2、李晓奇女士前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目前,李晓奇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关于李晓奇女士新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督促李晓奇女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李晓奇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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