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裁忻卫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副总裁忻卫敏先生计划在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11月6日(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截至2020年6月18日,忻卫敏先生累计减持17万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近日,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裁忻卫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6月18日,忻卫敏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副总裁忻卫敏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11月6日(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2、本次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8日,忻卫敏先生累计减持17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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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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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忻卫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忻卫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