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3、在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互相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2019年度财务数据
■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而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担保余额共计199,928.79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余额共666.9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北京市鑫颐海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为741.03万元,该事项发生于2013年11月15日,担保期60个月。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因公司控股郑州达喀尔在其对北京市鑫颐海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之后,其仍需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公司持有郑州达喀尔90%股权,因此公司承担该笔担保金额的90%,即666.92万元。
上述担保涉及的逾期担保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共计约107,167.63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8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固定收益、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
5、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实施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受托机构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财务、融资等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检查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8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1、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猛狮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先生、陈银卿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7080452127
3、注册资本:2,046万元
4、住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写字楼第17-18层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陈再喜
7、成立日期:1999年06月30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销售:林业机械,园林机械,铸造及压铸机械部件,机械化农机工艺品,玩具,塑料制品,铸造机械;不动产租赁。
10、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
11、股权架构:
■
1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猛狮集团的资产总额为2,066,270,155.59元,负债总额为2,155,498,210.22元,净资产为-89,228,054.63元;2019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577,721.27元,净利润为-2,734,146.9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与猛狮集团的关联关系
猛狮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和陈银卿夫妇控制的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猛狮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的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猛狮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主要是参照以往年度先行准备,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将根据当时需求金额向猛狮集团短期借入资金,资金周转完毕后即归还给猛狮集团,实际发生金额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关联方的资金情况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不高于猛狮集团的实际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向猛狮集团短期拆借资金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2020年5月31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与猛狮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73,561.8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向猛狮集团借款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公司提供的临时周转资金。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向猛狮集团借款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供的临时周转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有序开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89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致云”)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单利),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凭德”)和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司5%股份,且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0.1.3条规定,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为公司关联方。
宁波致云为北京致云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凭德为宁波致云的参股公司,公司基于严谨的角度考虑将本次交易视同关联交易提交审议。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晓月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3182872403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346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袁媛
7、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6日
8、营业期限:2014年11月26日至2034年11月25日
9、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架构:
■
11、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致云的资产总额为439,943,472.99元,负债总额为406,408,480.40元,净资产为33,534,992.59元;2019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027,767.03元,净利润为-1,317,983.93元。以上数据业经上海信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沪信业审字[2020]第01-008号《审计报告》。
12、与北京致云的关联关系
杭州凭德和宁波致云合计持有公司5%股份,且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0.1.3条规定,杭州凭德及宁波致云为公司关联方。
宁波致云为北京致云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凭德为宁波致云的参股公司,公司基于严谨的角度考虑将本次授权使用许可视同关联交易提交审议。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北京致云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单利),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支付。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借款利率是综合考虑北京致云融资成本、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利率水平,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年利率不超过9%(单利)。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北京致云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将根据当时需求金额向北京致云短期借入资金,资金周转完毕后即归还给北京致云。本次交易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北京致云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向北京致云短期拆借资金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2020年5月31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与北京致云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向北京致云借款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公司提供临时周转资金。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向北京致云借款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借款利率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9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19年中期、2018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宏成”)自查发现,2017年财务人员将分批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机器设备等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将汇总数据录入了总账模块后,未及时在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模块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在离职交接时也未就该部分工作向接任财务人员交接,导致后期漏提折旧。经过测算,遂宁宏成2017年度-2019年中期需要补计提折旧11,932,127.31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后,也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仅对公司两年又一期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一) 对2019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及主要会计数据的影响
■
(二) 对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及主要会计数据的影响
■
(三) 对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及主要会计数据的影响
■
三、更正后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更正后财务报表
1、2019年0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
合并利润表
■
2、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
合并利润表
■
(二)更正后财务项目附注
1、2019年06月30日固定资产附注
■
2、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附注
■
四、董事会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猛狮科技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猛狮科技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91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7月14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6.1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陈乐伍的薪酬
6.2 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赖其聪的薪酬
6.3 独立董事晏帆的薪酬
6.4 独立董事张歆的薪酬
6.5 独立董事秦永军的薪酬
6.6 总裁王少武的薪酬
6.7 副总裁郝身健的薪酬
6.8 原副总裁于同双的薪酬
6.9 原副总裁李青海的薪酬
6.10 原副总裁李俊峰的薪酬
7、《关于核定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7.1 监事会主席蔡立强的薪酬
7.2 监事林道平的薪酬
7.3 监事廖少华的薪酬
8、《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上述第13、14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事务)。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事务)。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A1601号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事务),邮编:51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8、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9、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乐伍、陈咏纯
联系电话:0754-86989573
传真:0754-86989554
电子邮箱:msinfo@dynavolt.net
邮编:5158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4
2、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0-092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一)已披露的债务逾期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致使部分债务逾期未能清偿,截至2019年11月21日,公司到期未偿还的融资债务约288,850.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18日、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29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4日、2019年7月13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1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5月31日,上述债务已偿还或通过债权人豁免共计减少131,943.33万元。
(二)近期新增到期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新增逾期债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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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债务逾期存在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也可能存在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非核心资产、继续推动债务重组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缓解公司债务压力。目前各项削减债务措施均在推进过程中。
2、请求相关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帮助,协调公司在本地的相关融资银行到期借款的续展事宜;持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为解决民营企业资金困难所采取的一系列纾困措施,向各级政府争取相应的上市公司纾困资金用于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
3、争取引入有实力的产业投资者参与部分子公司项目建设,利用其产业及资金优势共同发展业务并增强融资机构信心,以保障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及已有融资的顺利续展。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如资金紧张状况得不到有效缓解,未来将面临加重债务逾期风险。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的融资能力,并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